索引号 jnslsx/2019-03911 成文时间 2019-11-20
发布机构 梁山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执行效果评估
成文日期 2019-1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效果评估】梁审财报【2019】21号关于梁山县审计局对梁山县人防工程事务中心专项审计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11-20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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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防系统腐败问题调查整顿方案》(鲁纪办发〔2019〕10号)和省厅《全省人防系统专项审计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抽调4名审计人员会同县纪检监察机关1名纪检人员,组成联合审计组,自2019年9月9日至11月4日,对梁山县人防系统2013年以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下简称易地建设费)征缴管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人防工程规划建设及以前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开展了全面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基本情况

梁山县人防工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县人防中心)是梁山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的职责是推动人防设施管理和使用的制度建设,负责辖区人防设施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负责人防工程的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改造、拆除、报废审批等工作。根据《中共梁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梁编发[2019]16号)核定事业编制5人,实有事业人数5人。现县人防中心主任孙厚文,副主任张龙。

2013年至2019年8月,全县共批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36个、总建筑面积28.99万平方米,实际竣工验收备案项目3个,总建筑面积2.38万平方米。批准易地建设40个,其中免征易地建设费项目共计18个,缴纳易地建设费项目22个,应征易地建设费1525.94万元,实际征收1461.56万元。截止2019年8月底,梁山县未开工单建人防工程。

本次专项审计共抽查人防工程37个,其中防空地下室20个,涉及资金1303.64万元,延伸调查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3家相关单位。

四、审计建议

1.针对未编制人防工程建设中期规划和专项规划问题。建议县人防中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切实搞好中期规划和专项规划,用于指导人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2、针对易地建设费漏征问题建议县人防中心对应征未征易地建设费的单位进行催缴,下发限期缴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补缴完毕,对于经多次催缴在规定期限内拒不缴纳的,依法依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针对违规批准降低建设标准、少核定防空地下室建设面积问题。建议县人防中心搞好自查自纠,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及时搞好工作整改;提请县纪委、监委对相关问题进行查处。

4.针对应建未建防空地下室处理处罚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县人防中心及时搞好整改,加大工作处罚力度,对违规行为形成震慑。

5.针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缺少评估机制。建议县人防中心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评估制度,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应该经第三方或专家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经集体决策后再进行易地建设审批。

6、针对人防部门监管不到位、造成部分项目绕过人防审批的问题。建议人防部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与自然资源局、房管、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

7、针对防工程竣工验收不及时和档案资料缺失问题。建议人防部门进一步加强工作管理,提高履职履责能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为梁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梁山县审计局

                                 2019年11月8日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