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梁政办发〔2019〕9号

发布日期: 2020-12-25 10:32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16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5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充分发挥我县优秀传统文化富集的优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抓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参与,有效统筹公共文化资源,广泛运用先进技术,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发展均衡、服务便捷、多元参与、共建共享、保障充分、统筹有力、实用高效、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工作原则。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政府主导,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坚持多元参与,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共建共享,优化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坚持城乡统筹,大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实际进行分类指导,逐步推进。

(三)目标任务。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全面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协同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明显提高;逐步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体系,把我县建设成为独具水浒文化和儒家文化特色的精神家园。

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四)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按照规模适当、经济适用的原则,坚持阵地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实体服务与数字服务相结合,健全覆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建设梁山县文化中心,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年底前投入使用并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所有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社区和行政村建有符合标准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建有一处文化广场。

(五)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根据各地城镇化发展实际,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配套建设群体活动场地。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推行公共文化场馆总分馆制,以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为中心,在乡镇(街、区)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地区设立分馆,并开展流动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在城区公共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县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大力推进三农出版物出版发行、广播电视涉农节目制作和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继续深入实施送传统大戏下乡送公益电影下乡、文化志愿者下乡培训等文化惠民项目。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加强对农家书屋的统筹管理,为行政村和社区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开展为城乡基层免费培训文艺骨干和扶持优秀民间艺术等活动,加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

(六)加大对贫困地区扶持力度。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紧密结合,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扶持,确保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达到或接近全县平均水平。要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利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县省定贫困村建设村文化大院(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扶持任务。县、乡两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文化薄弱乡镇(街、区)、村(社区)专项调查,确定一批重点帮扶对象。以广播电视网络服务、数字文化服务、流动文化服务、乡村文艺队伍培训、民间艺术保护等方面为重点,集中打造一批文化扶贫项目。

(七)保障特殊群体享有均等服务。切实保障好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城市低收入群体、农民工和农村留守人群等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在设施建设、队伍培训、活动开展、项目打造等方面,把保障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权益放在重要位置。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片。县图书馆建设盲人数字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和农家书屋配备盲文书籍,开展盲人阅读服务,建设有声图书馆。县广播电视台和县残联联合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完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电影院和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无障碍设施。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社会力量为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服务。

三、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八)建立健全保障标准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建立健全我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明确政府的主导地位和保障底线。建立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进行调整。鼓励各乡镇(街、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本乡镇(街、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

(九)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建立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益电影放映场所和体育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标准,制定读书看报、文化活动、文化鉴赏等各类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标准。

(十)建立健全评价标准体系。以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评估定级等工作为抓手,完善针对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评价标准。探索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公众满意度测评。

四、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

(十一)加强和培育文化消费。统筹兼顾广大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和多样化文化需求,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个性化有机统一。在广泛开展公益性公共文化活动的同时,立足本地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培育和提升群众文化消费的需求。通过政府购买、票价补贴、演出补贴、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公益性演出和社区影院公益性电影放映,鼓励商业性文化活动对群众免费或优惠提供。鼓励各地开展文化消费季等活动,培育文化消费,提升消费水平。鼓励旅游休闲、教育培训、会展演艺、数字网络等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十二)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放宽公共文化服务准入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积极性。通过减免税费、项目帮扶等激励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以兴办实体、捐赠物品、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备等途径,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引入竞争机制,拓展政府购买范围,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具体办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扶持在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业余群众文化团队建设。

(十三)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进一步健全政策法规,简化程序,积极培育公共文化类社会组织。制定完善文化类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明确功能定位,扶持其健康、规范发展。鼓励文化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

(十四)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努力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建设文化志愿服务数据库。加强文化志愿者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能力。成立梁山县文化志愿者协会,加强文化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动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等社会知名人士参与文化志愿服务,提高社会影响力。完善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建立文化志愿服务下基层制度。鼓励各地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品牌。

五、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十五)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科技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作用,以创建全国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项目)、山东省社会文化先进县(县、区)、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县(县、区)、文化创新奖为抓手,培育打造一批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示范项目。

(十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推动各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馆藏产品数字化,为群众提供数字化服务。统筹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数字农家书屋、互联网站等各类数字资源,打造全县范围内互联互通的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数据库,并与国家和省数据库有效对接。在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试点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服务。提升基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服务能力,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双向互动功能,打造便民服务窗口和平台。

(十七)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监测台建设,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多屏互动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实现公共文化信息安全高效传播。实施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完成电视无线发射模数转换,中央、省、县级调频频率附带播出多套数字音频节目,为广大无线受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广播电视节目。充分利用现有广播电视的信息采集、制作、播控和多种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手段,实施应急广播工程,建设县应急广播管控发布平台,以建设农村村村响和改造现有广播电视设施为主,以城市公用广播系统和户内外显示设备为辅助,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打造基层政务信息、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

(十八)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支持各类剧场、体育馆、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广泛开展文化讲座、展览展示、艺术鉴赏、健身指导等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综合性服务功能。按照山东省剧场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演艺场馆服务能力。国办剧场要专门规划,每年为群众免费或优惠提供高水平文艺演出。利用遍布城乡的广场公园绿地,进一步提升民大舞台百姓大舞台的档次和规模,开展公共文化活动,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新空间。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等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开放。

六、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十九)加强当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通过选树优秀作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实施我县舞台艺术创作精品工程、群众文艺创作工程,常态性举办梁山县新创作品文艺汇演、主题创作展等,鼓励创作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优秀文艺作品。强化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对群众文艺创作的支持和引导,推动群众文艺作品题材、内容、形式创新。深入挖掘优秀民间文化素材,大力支持民间艺术、传统文化、农村题材的文艺作品生产。依托文物藏品研发推广博物馆文化产品,促进影视、图书产品生产。政府投资、资助或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要免费或优惠用于公共文化服务。

(二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公共文化服务。立足我县水浒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的文化资源优势,紧紧依托县、乡镇(街、区)、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把弘扬儒学思想和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公共文化服务系列活动之中,大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公共文化服务。在县级层面,做好一个书院、一处讲堂、一个舞台、一批精品四个一工作,县图书馆建尼山书院、文化馆建国学体验基地;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层面,推进实施乡村儒学、社区儒学,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大院建设乡村儒学讲堂。通过完善儒学普及传承阵地,健全儒学师资培训机制,编写儒学普及教材,开展国学主题实践活动和创作精品节目,逐步构建覆盖全县、运转规范、服务有效、惠民利民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

(二十一)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活动。创新公共文化活动理念、内容和方式,鼓励广大群众自办文化、自我展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通过艺术辅导、组织汇演、创优评先、典型推广等途径,积极开展文明健康、多姿多彩的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家庭文化、法治文化等活动。继续打造市民大舞台、百姓大舞台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定期举办全县群众性文化活动,鼓励基层挖掘和利用特色文化资源,打造文化活动品牌。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组织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以城县少数民族较多的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依托,促进各民族群众文化交往交流交融。

(二十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工作,大力扶持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并逐步纳入免费开放范围。倡导文化系统外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推动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体育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行业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实行免费开放。逐步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民办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按需定产,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项目。

七、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十三)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明确组成部门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在协调机制工作框架内,制订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实施全县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各地要结合实际,推进本地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建设。发挥基层党委和政府作用,建立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二十四)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加快政事、政企、政社分开。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建立理事会制度,鼓励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治理。建立公众监督制度、审计制度等,提高公共文化机构科学决策水平。

(二十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转变管理理念,理顺文化主管部门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之间关系,推动政府部门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由以行政管理为主向以法律、经济手段管理为主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县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减少政府对公共文化资源的直接配置。构建多元管理机制,支持鼓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管理,形成多元共治的文化治理新格局。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推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保障群众文化选择权、参与权和自主权。

(二十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机制。利用文化共享工程和数字图书馆等现代技术手段,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机制,打造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平台和评价平台。

八、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

(二十七)加强财政保障力度。理划分县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应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标准的水平,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行、公益性文化产品生产和公共文化活动开展等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加大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贫困地区和黄河滩区倾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各类文化机构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落实相关文化经济政策,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落实现行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强化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绩效评价。

(二十八)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省、县有关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按照适应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要求、具备综合性服务能力的标准,配齐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专职人员,每个乡镇文化服务中心配备编制1-2名、村文化人才实行县招乡聘村用的原则,为村文化中心至少配备一名文化专管员。探索实行多种形式的用人机制。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完善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政策措施。将公共文化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加强基层文化队伍人才培养力度。

(二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加快工作进程。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标准,明确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宣传文化、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做好对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具体指导。

附件:梁山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9-2020年)

 

20195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