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338447K/2020-06506 | 成文时间 | 2020-07-20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重点项目绩效 |
成文日期 | 2020-07-2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0-07-20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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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开展情况
2019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新途径,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目标编报提质扩围。2019年对100万元以上项目编报绩效目标,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预算部门进行现场审核指导,并对绩效目标梳进完善,提高了部门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质量。2020年绩效目标编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对除基本支出外的所有项目均编制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了绩效目标全覆盖。
(二)项目绩效自评、复核有序开展。组织开展部门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加强对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在各预算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选取有代表性的8个项目和2个部门整体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评价,从评价结果来看,评价等级优的有6个,评价等级为良的有2个,评价等级为中的有2个。
(三)强化考核评价,增强部门绩效意识。与省市考核体系充分对接,将财政预算绩效结果列入部门单位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对纳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县直部门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决算公开及相关工作创新、重大财税改革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四)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优化完善部门预算绩效公开内容,将部分重点项目支出自评情况向社会公开。2020年结合预算安排,首次将绩效目标随县级部门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绩效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2018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出台,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但目前仍有部分预算部门、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高。
(二)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机制不完善。有的部门、单位未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未将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应的业务科室和单位,影响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
(三)绩效评价报告总体质量仍不够高。部分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不够深入,部分报告总体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由于我县能承担绩效评价任务的社会力量仍较为薄弱,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重点评价的质量提升和成果应用。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积极财政政策的核心内涵就是大力提质增效,必须在提高管理绩效上很下功夫。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不断细化政策、完善措施,持续抓好落实。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推进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围绕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内容和环节,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实现各项工作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有力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务实高效。
(二)强化考核,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提质增效。加大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化考核内容,加强工作通报,进一步明确预算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组织预算部门、单位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三)推进部门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建设。要健全绩效管理机构,逐步配齐配强绩效管理人员,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强化对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学习考察、工作调研、业务交流等措施,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