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527715H/2021-03553 成文时间 2021-11-08
发布机构 梁山县民政局 组配分类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成文日期 2021-11-0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民[2021]82号)

发布日期: 2021-11-0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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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养老的指导意见

各市民政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财政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自然资源局 、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着力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就餐就医、失能照护、社会参与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广大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党对农村养老工作的领导

1.摆到突出位直。各级要将农村养老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社会治理重要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县域养老服务体系,整合要素资源,加强工作统筹

2.健全推进机制。市、县要建立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相适应的领导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督查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3.强化乡、村抓落实责任。乡镇街道委和村级党组织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农村养老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细化分解任务 ,明确落实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将各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落实落细 、落到实处。

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4.完善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愿进全进2022年底前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

60%以上。规范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委托照料服务行为,签订

并履行三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助餐助洁等居家养老确保“平 日有人照生病有人看

5. 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简化认定审批手续,规范及时足额发放 ,生活补贴不再需要申请 ,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据低保发放名单直接认定;护理补贴由乡镇街道通过大数据核实申请人低保身份 、年龄等信息 ,申请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核实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老年人能力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审批。2023年底前,各地全部通过惠农补贴“一本通”发放。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基础上 ,有条件的地方可统筹护理补贴及相关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护理服务。

6.探索加强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托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公办养老机构,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 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7. 健全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乡镇  街道 要指导村

定期对留守老年人开展普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并逐一明确帮包责任人 ,开展定期巡访关爱 ,坚决防止发生冲击道德底线事件。一般对象至少每月巡访一次,重点对象根据实际缩短巡访问隔时间 、提高巡访频次

8.   加快推进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提供基本生活

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为导向,明确护理项目服务标准和报销比例,为城乡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及时连续、专业的照护服务。2025年底前16市全面建立实施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三、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9.加强县级敬老院建设。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处以提供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承担县域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工作

10. 发展农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结合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优化敬老院服务功能,支持具备条件的升级成为农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失能老年人托养、居家上门、对下指导、连锁托管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等服务,025 年底前乡镇覆盖率达到 60%以上。

11.提高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盘活利用农村闲置设施统筹各方资源,协调推进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服务供给,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

12. 支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大力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发展,承接政府贿买服务项目,为农村老年人开展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飞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农村家庭延伸。

四、强化家庭养老基础作用

13.    督促依法履行瞻养义务。赌养人不履行腾养义务的,村级

党组织、村民委员会 、老年协会等组织 ,或者腾养人所在单位应当进行调解,依照村规民约进行规劝、约束,情节严重的,应进行司法调解,必要时协助老年人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4.大力弘扬孝亲敬老美德。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设立孝德基金,支持开展 “五好家庭” “最孝儿孙” “最美儿媳”等选树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老年人子女履行瞻养义务,培育孝亲敬老良好社会风尚。

15. 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措施。鼓励农村敬老院、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公办养老机构,向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成员开展公益性养老护理技能培训。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低保对象中的高龄 、失能老年人,具体实施范围由各地确定。

五、大力发展互助养老服务

16.丰富村级为老服务内容。完善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与运营奖补机制,支持农村幸福院完善服务功能,因地制宜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单独或依托农村幸福院建设助老食堂,采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个人缴费、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 ,为有需求的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17.引导开助老利用各新时代文明 实践中心卫生医疗机构工作站务机 构等阵地平台以高独居失能留守老年人重点

全省实施“情暖夕阳助老志愿务行动开展“亲情” “心理抚“文化“幸福食堂”“洁净生活”“健康养生” “智慧助“老有所为”等系列志愿务活动推广“时间银 “积超市“志愿信用等模式建立志愿务储蓄 激励与评价机制对爱老助老优秀志愿者优先推荐为 雷锋志愿“四个100先进典

18. 鼓励慈善组织实施助老项目。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围绕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开展定向募捐、慈善信托等公益慈善活动设立关爱服务项目,开展扶老助老服务。

六、提升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

19. 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先底保障作用。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聚焦失能特困老年人照护需求,增强护理服务功能,提升照护服务水平。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20.推进敬老院社会化改革。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因地制宜推动护理人员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的敬老院实 行委托运营。落实《山东省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办法》,加强对委托运营方的日 常监管,强化合同执行,确保服务质量。

21.支持专业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鼓励专业养老机构连锁化、规模化、跨地域托管运营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设施 。聚焦

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支持在农村地区建设护理型养老机构或认知障碍照护机构。鼓励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参加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七、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水平

22.镇卫生院作用积极推广乡镇卫生院养老院 两院一模式通过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 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支持具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 老服务将闲置医疗床位转型为护理型养老部门 案后老机构同等享受资金补助政策

2 3.促进远程医疗向农村延伸。鼓励医疗机构建设支持农村医养结合的远程医疗服务中心,重点在急救、慢病干预、健康指导等方面为农村养老提供支持。

24.发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

加强老年居家医疗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2励医疗根据老年健康特点和需求通过家庭 上门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 过医“互联+医疗健康”、远程医疗等将医疗机构内医 伸至居家

八、健全发展要素保障机制

25. 统筹构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强化系统思维和统筹发展理念,把农村养老作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城乡联动,探索整体解决县

的有效办法

26.地要将老服 设纳设施设专项布局规划利用集 农村集组织可依法使 组织所有的建用地自办或用地使用权 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人共同举办养老服 土空间规划管制要经营性 土地所有人可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式交由 老服设施鼓励盘活利用乡村闲置校、厂房 在达到相关标准前改造用于开

27.要将老工作纳 财政预算加大优化金投向 进政策集成和重点向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兜底 保障倾斜发展改革民政部门在中央预 和福彩公益项目申作中要对老项目予 以倾的村可经营收土地流转经营性建 用地出租出让等经济收益通过民主程序排一定比 例用于解老年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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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梁山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