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2021-03178 | 成文时间 | 2021-06-07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梁政字 |
成文日期 | 2021-06-0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1-06-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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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农业绿色发展,大力推进有机肥还田利用,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助力我县乡村振兴,经县政府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梁山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力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郭庆国 副县长
成 员:王卫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丁运国 县财政局局长,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于明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申正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开胜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尚继海 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吴庆林 梁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 洋 马营镇镇长
郭 峰 寿张集镇镇长
周 刚 小安山镇镇长
马艳丽 馆驿镇镇长
孔令川 韩岗镇镇长
杨景宇 韩垓镇镇长
刘 斌 拳铺镇镇长
薛军起 大路口乡乡长
平宗贵 小路口镇镇长
孔峰峰 赵堌堆乡乡长
朱红伟 黑虎庙镇镇长
闫 坤 杨营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申正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设立梁山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二、部门分工
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加强协作,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非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的收集、堆沤、配送还田,指导农户合理使用;负责项目进展情况调度和资料报送;负责项目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推进项目高效运转。
(二)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指导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的无害化处理,督导规模化养殖场与服务主体对接,严查粪污滥倾乱倒。
(三)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资金及时支付和安全使用。
(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新建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场所的配套用地指标,做好用地指标备案工作。
(五)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养殖场户的登记统计工作,协助粪污收集处理企业做好养殖场户的组织工作,协助县畜牧业发展中心严查粪污滥倾乱倒等问题。
梁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文件:
【PDF版】梁政字40号 关于成立梁山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pdf
【word版】梁政字40号 关于成立梁山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docx
部门负责人解读 | 梁政字〔2021〕40号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梁山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