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235253L/2021-03178 成文时间 2021-06-07
发布机构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梁政字
成文日期 2021-06-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梁政字【2021】40号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梁山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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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农业绿色发展,大力推进有机肥还田利用,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助力我县乡村振兴,经县政府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梁山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力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郭庆国  副县长

成  员:王卫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丁运国  县财政局局长,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于明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申正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开胜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尚继海  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吴庆林  梁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  洋  马营镇镇长

郭  峰  寿张集镇镇长

周  刚  小安山镇镇长

马艳丽  馆驿镇镇长

孔令川  韩岗镇镇长

杨景宇  韩垓镇镇长

刘  斌  拳铺镇镇长

薛军起  大路口乡乡长

平宗贵  小路口镇镇长

孔峰峰  赵堌堆乡乡长

朱红伟  黑虎庙镇镇长

闫  坤  杨营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申正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设立梁山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二、部门分工

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加强协作,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非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的收集、堆沤、配送还田,指导农户合理使用;负责项目进展情况调度和资料报送;负责项目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推进项目高效运转。

(二)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指导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的无害化处理,督导规模化养殖场与服务主体对接,严查粪污滥倾乱倒。

(三)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资金及时支付和安全使用。

(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新建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场所的配套用地指标,做好用地指标备案工作。

(五)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养殖场户的登记统计工作,协助粪污收集处理企业做好养殖场户的组织工作,协助县畜牧业发展中心严查粪污滥倾乱倒等问题。


梁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文件:

【PDF版】梁政字40号 关于成立梁山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pdf

【word版】梁政字40号 关于成立梁山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docx

部门负责人解读 | 梁政字〔2021〕40号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梁山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工作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