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3039B/2022-00342 | 成文时间 | 2022-03-03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2-03-03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做好梁山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发布的
通 知
发布日期: 2022-03-03 16:12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驻梁各单位:
第三次国土调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技术保障,始终把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全图斑调查、应举尽举、实事求是的实施方案,确保了“三调”数据成果质量。调查成果依次通过了市级、省级以及国家级核查,一致认定我县“三调”数据成果真实、准确、可靠,并由国家自然资源部下发了梁山县最终“三调”成果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三调”主要情况汇报和数据发布工作
由梁山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本级“三调”主要情况汇报和数据发布工作。
二、稳妥推进三调成果应用
要做好“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完善三调成果共享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调查数据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三调”数据开放领域、公开平台、监督体系、公众反馈等要求。同时要做好三调数据安全,向其它部门提供数据涉密数据的,应严格执行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对于开展“三调”工作委托的第三方,要在项目验收后,认真做好相关数据回收与清理,不得由第三方擅自保存有关数据。
三、统筹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要本着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对“三调”形成的所有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发挥“三调”数据在服务生态文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附件:梁山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
梁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9日
附件
梁山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
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和技术保障,始终把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执行全图斑调查、应举尽举、实事求是的政策方针,确保了“三调”数据成果质量。调查成果依次通过了市级、省级以及国家级核查,一致认定我县“三调”数据成果真实、准确、可靠,并由国家自然资源部下发了梁山县最终“三调”成果数据。
梁山县“三调”主要地类数据如下:
一、耕地56516.22公顷(847743.30亩)。其中,水田44.77公顷(671.55亩),占0.08%,主要以土地整理项目的莲藕种植为主;水浇地56460.85公顷(846912.75亩),占99.9%,主要种植小麦、玉米、大豆及山药等;旱地10.60公顷(159亩),占0.02%,以种植小麦、玉米为主。梁山县全县耕地面积占比最大,在分布上,除城镇村范围外呈均匀分布,其中拳铺镇、小安山镇、馆驿镇耕地面积最大。
梁山县位于华北平原腹地,地势平坦,坡度起伏较小,除境内的梁山、凤山、小安山等,耕地坡度等级基本在 2°以下。
其中位于2°以下坡度(含2°)的耕地56187.21公顷(842808.15亩),占全县耕地的99.42%;位于2-6°坡度(含6°)的耕地290.68公顷(4360.2亩),占0.51%;位于6-15°坡度(含15°)的耕地38.13公顷(571.95亩),占0.07%。
耕地减少主要原因是: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变为园地和林地以及水域及水利设施占用等。
二、园地1194.71公顷(17920.65亩)。其中,果园1146.8公顷(17202亩),占95.99%,主要种植葡萄、梨树、桃树等;其他园地47.91公顷(718.65亩),占4.01%,主要种植金银花、苗圃等。梁山县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马营镇东部,梁山街道、水泊街道边界地区,其中马营镇东部主要是葡萄生产基地。
园地增加主要原因是大量耕地变为园地。
三、林地8344.34公顷(125165.1亩)。以速生杨为主。其中,乔木林地4324.56公顷(64868.4亩),占51.83%;其他林地4019.78公顷(60296.7亩),占48.17%。梁山林地呈零散分布,其中馆驿镇、小安山镇、拳铺镇面积占比较大。从分布上看,赵堌堆乡北部黄河河堤内林地分布较为集中。
林地增加主要原因是大量耕地变为林地以及城镇村打开后会有部分达到上图面积的林地。
四、草地88.29公顷(1324.3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主要分布于梁山街道、小安山镇等街道(乡镇)。梁山街道主要因拆迁、新建闲置等,导致了实地现状为草地,小安山镇主要分布于小安山荒山地区。
草地减少主要原因是土地开发和个人开荒种植产生耕地,草地变为园地和林地以及草地区域开挖为坑塘。
五、湿地1.78公顷(26.7亩)。全部为内陆滩涂。其中一块大的位于黑虎庙镇于楼村,其余两块分别位于赵堌堆乡的蔡楼村和范那里村。
湿地减少主要是因为河道变化,部分内陆滩涂变为河流水面,部分内陆滩涂开荒种地。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534.62公顷(278019.3亩)。其中,建制镇5078.17公顷(76172.55亩),占27.4%;村庄用地13311.26公顷(199668.9亩),占71.82%;采矿用地63.93公顷(958.95亩),占0.3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81.26公顷(1218.9亩),占0.44%。
十年来梁山县发展迅速,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大量增加,其中建制镇面积增加较大,村庄面积增加较少,采矿用地减少,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变化不大。
建设用地增加主要原因是建设占用耕地。
七、交通运输用地2933.6公顷(44004亩)。其中,铁路用地197.2公顷(2958亩),占6.72%;公路用地1749.19公顷(26237.85亩),占59.63%;农村道路用地986.28公顷(14794.2亩),占33.62%;港口码头用地0.11公顷(1.65亩),占0.00%;管道运输用地0.82公顷(12.3亩),占0.03%。 梁山县交通发达,其内有京九铁路贯穿全境,京广高速、董梁高速经过我县,另有220国道及250、254、333、337 四条省道通过,域内交通网密布。
交通运输用地减少主要原因是:农村道路灭失,建设用地占用以及道路两旁沟渠按现状上图。交通运输用地增加主要原因是:城镇村内部细化打开,将原城镇村与工矿用地20x根据现状实地细化,内部道路大量增加;经济与民生需求,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需要,交通建设增加量较大,增加来源主要为耕地,新增的交通运输用地主要为公路用地、城镇村道路和铁路用地。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280.05公顷(109200.75亩)。其中,河流水面1141.52公顷(17122.8亩),占15.68%;水库水面134.88公顷(2023.2亩),占1.85%;坑塘水面1125.23公顷(16878.45亩),占15.46%;沟渠2941.77公顷(44126.55亩),占40.41%;水工建筑用地1936.65公顷(29049.75亩),占26.6%,水工建筑用地面积较大主要原因是按照分类标准将运河划为了水工建筑。梁山县水资源丰富,境内北侧有自西向东流经的黄河,南北向的梁济贯穿全县。境内有琉璃河、龟山河等多条水系。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增加主要原因是:除水工建筑外,水域及水利设施占用了耕地;部分因调查精度提高地类调查更为详尽;同时也有边界调整的原因。水域及水利设施减少主要原因是水位下降,河流水面减少等。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国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按照“边调查边应用”的原则,“三调”成果已应用于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土地卫片执法等各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以及发改、审计、水利、生态环境、民政、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多领域。为进一步做好“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形成了面向自然资源系统内部、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不同层级的成果序列,实现最大限度的共享应用,全力服务于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