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2022-00666 | 成文时间 | 2022-04-20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梁政办字 |
成文日期 | 2022-04-2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2-04-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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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营镇2022年精致城镇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精致城镇试点建设工作是强化城镇带动功能、激活城镇发展活力、提升城镇发展品质的重要举措,已被列入2022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台账。为扎实推进精致城镇试点建设,进一步强化城镇带动功能、激活发展活力、提升城镇品质,夯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底部基础,有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2年马营镇精致城镇试点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彰显特色、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分类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小城镇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着眼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聚焦镇街驻地提质升级,按照“基础设施好、服务功能好、产镇融合好、文化传承好、形态风貌好、组织管理好”的原则,打造具有特色、富有活力的“六好”精致城镇,将马营镇打造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加快构建高质量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全面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梁山模式。
二、主要目标
以马营镇镇驻地为重点,兼顾辖区全域,统筹推进城、镇、村三级联动发展、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共建共治共享。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示范引领,打造县域中心城镇,作为县域经济的强力支撑,构建起以小城镇建成区为中心,宜居宜业、舒适便捷的镇村生活圈,探索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三、主要任务
(一)共性任务
1.基础设施。加快精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暖、绿化、防洪排涝、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形成适应人口和产业集聚需求、完善高效的设施体系,增强城镇承载力和吸引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村庄延伸,实现城乡道路、公交、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气、绿化等一体化。(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参加)
2.服务功能。促进精致城镇教育文体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精致城镇学校与城区学校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合理扩大精致城镇教育设施数量和规模,全面提升师资和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教育均等化。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综合文化站、健身中心等多样化、综合性文体设施和群众娱乐休闲场所,并向群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参加)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县级重点医院对精致城镇医院的对口支持政策,提升基层医疗公共服务机构服务条件和能力,实现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达标升级。健全重大疫情监测预警、医疗救治、紧急征用等制度。支持精致城镇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医保局参加)加大养老扶幼支持力度。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对留守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牵头,县妇联、县残联参加)培育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到乡镇布局商业网点,新建改造一批直营连锁超市和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具有商业、旅游休闲、服务、餐饮、配送、休闲娱乐、金融等多种功能的商贸综合体,方便居民消费和生活,增强集聚要素的吸引力。(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加)
3.产镇融合。优化产业结构。立足“人、产、镇”深度融合,精准定位精致城镇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加快形成错位发展、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城镇产业发展新格局,吸引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在精致城镇落户。(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参加)创新产业业态。以“互联网+”“大数据+”“物流+”等新模式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农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健康养生、“宅经济”等新业态。培育高素质农民,支持各类人才利用数字技术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文化传承。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加强对古镇古村落、工业遗产、传统技艺、地名文化等文化资源的调查、申报和保护利用。实施精致城镇文化记忆工程,打造一批民俗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传习所等文化保护示范基地,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管理。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培育乡土工匠。(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加)创新发展传统文化。推进文旅融合,积极开展“古镇古村+”行动,鼓励通过资源对接、跨界合作、平台搭建等方式,利用传统建筑发展民宿、演艺、餐饮等经营性项目。发展文化创意、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等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加)
5. 形态风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规定,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加强对生态廊道、景观廊道、山体、河流、林木等的保护,在精致城镇周边因地制宜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合理布局建成区内的公共绿地,形成绿水青山生态格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分局、县水务局参加)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整治环境卫生,积极打造精致民居、精致庭院和精致田园等,建设园林城镇、森林城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妇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加)注重整体风貌设计,建设一批建筑精品,塑造具有传统风韵、人文风采、时代风尚的特色风貌。鼓励以绿道等慢行通道为主线串联整合各类开敞空间,打造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优美环境。(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参加)
6. 组织管理。加强精致城镇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推进县级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领域执法重心向精致城镇下移,完善派驻执法队伍管理机制,实现“县属、镇管、镇用”,提升精致城镇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县委编办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参加)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百姓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乡村、进社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实现站所行政村(社区)全覆盖。深化乡村文明行动,巩固提升文明村镇创建成果,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深入开展“摒弃婚丧陋习、深化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面向农村的反邪教宣传活动。办好各具地方特色的农民丰收节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团县委、县妇联、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参加)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农村警务与网格管理深度融合,提升农村治安防范治理水平。加强镇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守好消防安全“一排底线”责任清单,做好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参加)
(二)个性任务
1. 建设工业特色型城镇。设立“山东梁山稀土循环经济产业园”,占地面积1.5万亩,作为经济开发区的园中园规划建设。园区在现有新三板上市企业——中稀天马为龙头的基础上,又新引进南稀金石、天津瑞卡地、烁成磁材、蒙稀新材料等大项目落地建设,基本形成了集稀土氧化物——金属冶炼——磁材加工为一体的闭合产业链。马营镇工业发展基础较好,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业产业链,完善工业配套服务。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研发,建立企业科研机构,推动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开展智能设计和智慧化生产。加强工业存量改造利用,通过闲置工业用地改造利用优化城镇功能,积极通过改造利用老厂房,老设施发展文创、商业、公共服务、旅游等功能,与周边城镇在工业产业链(工业产品研发、生产、物流、上下游产业配套等)方面形成较好的联动和互补关系。(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相关责任单位参加)
四、政策措施
(一)创新体制机制,释放发展活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精致城镇赋权增能减负。转变精致城镇政府职能,重点强化发展产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和村镇规划建设等职能,支持精致城镇在机构限额内综合设置机构,因地制宜设置特色机构。建立健全精致城镇权责清单和事权准入制度,持续深化规范“属地管理”,明晰乡镇职责;完善交办事项准入机制,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交由乡镇承担,确需交办的,要严格按程序批准后实施,并为精致城镇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人员支持、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完善精致城镇信息公开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确保依法行政、规范运行、有效监督。由精致城镇政府承担更方便有效的县级服务管理事项,按省政府有关规定依法下放,并制定目录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县委编办牵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参加)
(二)加强用地支持,盘活土地资源。合理确定精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留足发展空间。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精致城镇倾斜,县级层面按照土地跟着项目走原则支持精致城镇建设。鼓励开展“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和荒地、废弃地开发利用,支持开展土地整理,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守住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底线基础上,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优先支持精致城镇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乡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探索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县。(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参加)
(三)改革财权制度,强化资金扶持。合理划分改革创新财权制度,构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支持力度。精致城镇辖区内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属市以下部分,除国家和省规定有明确用途外,其他全部用于精致城镇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民营企业、公司财团等社会资本以PPP等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建设项目发行企业债券。支持精致城镇充分利用各地与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等签订的意向性融资,用于镇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发展促进中心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梁山支行参加)
(四)引进优质人才,畅通交流渠道。配足干部队伍。关注小城镇用人需求,在人员编制上给予精致城镇重点倾斜,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推广乡村中心校模式;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建立城乡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推进城县教科文卫体等工作人员服务乡村。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医生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引导规划、建筑、园林等设计人员入乡。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参加)
(五)做强特色产业,强化产业支撑。围绕稀土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商引资项目优先纳入国家和省、市、县重点项目库,为项目落地提供要素保障;大城市产业转移优先向精致城镇倾斜,推动产业项目在精致城镇落地。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增强乡镇造血内生动力,充分发挥产业支撑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参加)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梁山县精致城镇试点建设推进工作专班。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加强协调配合。马营镇人民政府是精致城镇打造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履行职责,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专门班子,落实责任人员,统一指挥、统筹安排,分解目标任务,排定作战图、时间表、任务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专班负责建立精致城镇评价制度,试点建设期内对精致城镇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试点建设结束后进行综合验收。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有利于精致城镇发展的配套措施,在资金、土地、人才、技术、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加强对精致城镇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精致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及时报道马营镇精致城镇建设的新进展和典型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 梁山县精致城镇试点建设推进工作专班
2. 精致城镇驻地提质升级工作重点
附件1
梁山县精致城镇试点建设推进工作专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小城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事项分工方案》《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及县委农村工作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要求,经研究,县政府确定成立梁山县精致城镇试点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全面推进我县精致城镇试点建设工作。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县关于推进城镇建设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精致城镇试点建设工作;出台、落实促进精致城镇试点建设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审议精致城镇试点建设重要文件;协调解决精致城镇试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精致城镇试点建设工作评审会、现场会和专题工作会议,总结推广精致城镇试点建设经验。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郭庆国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于琦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庄保振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杨 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主任
汤占蛟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中心主任
范庆喜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马宗金 县委编办副主任、县机构编制效能评估中心主任
杜 晗 团县委副书记
齐 健 县妇联副主席
庞贵锟 县残联副理事长
刘远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奉家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吴季新 县科技局副局长
郭恒旭 县物资集团总经理
耿庆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汉国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玉春 县财政局副局长
关洪海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孟山洪 县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臧 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主任科员
宋殿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思伟 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曰营 县农业农村局正科级干部
庞学银 县商务局副局长
李兴文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冬梅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林发明 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刘桂贤 县行政审批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马利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爱军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侯典钦 县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
张晓慧 县金融工作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宋秀清 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祝 哲 县消防救援大队新城站副站长
刘梁军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关 磊 县气象局气象台台长
张云良 中国人民银行梁山县支行副行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庄保振兼任办公室主任。专班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专班办公室备案。任务完成后,专班自行撤销。
附件2
精致城镇驻地提质升级工作重点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驻地品质和承载力,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镇街驻地。
一、抓好“一个重点”
推进“十个一”工程建设,即建设一处综合性商业服务设施、一处便民利民服务中心、一处文体休闲广场、一处养老服务设施、一条示范街、一处农贸市场、一批公交站亭、一批公共厕所、一座污水处理设施、一批街头绿地。
二、做好“两个保护”
(一)传统文化保护。立足保护文化建筑、文化景观、文化遗迹等有形文化资源,传承记录好历史、人物、故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软性文化资源,实现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新城镇建设三者之间的共融互生。
(二)生态环境保护。严格保护镇驻地内的自然山体、河流、岸线、古村落、古树名木等珍贵资源,打造精致城镇驻地。镇街驻地环境卫生方面,严格按照市政府印发的《济宁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评奖惩和市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要求开展治理工作,要合理设置垃圾桶,增加驻地环卫保洁人员数量,加大卫生打扫频次,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引导沿街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三、实施“三项改造”
(一)基础设施改造。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完善地下管网、路面养护、路灯照明、公交站点、停车场、道路绿化、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加大对驻地内村、社区(小区)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丰富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二)园林绿化改造。坚持乡土化、大绿量,进一步优化、完善和提升绿化效果,对原有绿化带缺行断垄部分进行补植,特别是镇驻地主要街道,增设绿化带,且绿化带内无明显断档、缺株。
(三)建筑立面改造。以镇驻地核心街区和新建街区为设计主体,注重单体建筑风格塑造,规范沿街防盗窗、遮阳檐蓬、空调外机、卷闸门等设置,整治残墙断壁、破损房屋、乱贴乱画、违规设置广告牌等,加强新增建筑管控,保持新旧建筑风格统一。确有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要按照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实施改造提升。
四、开展“四项治脏行动”
(一)开展公共区域治脏行动。落实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行机制,将镇街驻地道路、水系、广场、绿地等区域进行划分,明确路长、街长包保单位和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确保垃圾及时清除。
(二)开展社区(村庄、小区)治理行动。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整治标准对镇街驻地内的社区(村庄、小区)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充分发挥物业公司、村集体组织、志愿者、党员作用,积极参加卫生整治,做好日常监管。
(三)开展驻地单位及公共场所卫生提升行动。规范驻地机关、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等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动员单位(企业)做好内部卫生整治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驻地单位整洁卫生。
(四)开展“美丽庭院”建设行动。加强对居民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充分动员居民积极参与,持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开展户厕及清洁取暖改造,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后期管护工作。
五、治理“五种乱象”
(一)治理乱摆摊。合理划定经营区域,引导摊贩进场经营,确保主要道路无流动商贩。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严禁“以路代市”。
(二)治理乱停车。合理划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规定有序停放。依法处理或拖离道路上随意停放的无牌车、“僵尸车”,禁止非法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卸货。
(三)治理乱设牌。按照“设置规范、版面完好、样式美观”以及避免千篇一律的要求,加大各类标牌特别是广告牌的整治力度,道路两侧广告牌匾应符合规划要求,与建筑风格相协调,清理道路沿线违法设置、不符合规范的标牌,及时拆除、更换影响镇容环境的广告牌匾。
(四)治理乱搭建。严格控制道路红线,依法查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杜绝未批先建、乱搭、乱建、乱挂行为,清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包含太阳伞、折叠篷等),重点清理道路沿线的违章建筑。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整齐有序的要求,规范户外用电、通讯等缆线设置,加快实施各类电力和通讯网线下地工程,消除空中“蜘蛛网”。
(五)治理不文明行为。加强对行人乱穿马路、乱扔垃圾、乱丢烟头、沿街谩骂等不文明现象的整治,及时劝阻纠正,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提升公民的文明素养,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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