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2022-02408 | 成文时间 | 2022-05-05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5-05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2-05-0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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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解读
出台背景和依据:
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我县私家车保有量逐年增加,致使城区车多、停车位少、交通严重拥堵的现象正日益加剧。多位人大、政协代表对我县停车难问题建言献策,对加快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改善停车现状提出建议和提案。停车泊位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亟需加快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根据原住房城乡建设部、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参考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济政办字〔2017〕13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台目的:
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解决城市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体要求,科学引导交通需求,合理配置停车资源,构建有序停车环境,盘活既有存量,确保供应增量,创新停车信息化应用,强化城市建设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加快停车产业化进程,推进电动车充电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车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原则
(一)规划引领,保障供给。依据上位规划及综合交通体系等规划,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科学编制完善停车场专项规划,优化停车设施布局,切实保障用地供给,解决停车乱、停车难等静态交通问题。
(二)简化审批,加快建设。按照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主动服务的工作思路,简化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完善投融资政策,坚持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双轮驱动,以及“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加快建立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给体系。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完善城市停车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执法,健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运营管理部门职责,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推进停车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智能化。
联系人:姜广奎 0537-7322033
【文字解读】《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解读
部门负责人解读 | 《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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