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338690E/2022-03928 成文时间 2022-06-25
发布机构 梁山县大路口乡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2-06-2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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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知识小问答

发布日期: 2022-06-2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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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危害。

2、在您选购食品时,务必做到“六不买”

1)无证无照经营的食品不能买。在您选购食品时,尽可能选择在大中型商场、超市、粮油专卖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和证照齐全的食品店等正规店铺购买。如果您购买的食品是在无证、无照经营的摊贩或流动商贩处购买的,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者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您将很难追偿或索赔,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2)有包装的食品标签内容不全的不能买。标识内容不全、不清楚的包装食品,一般都不是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样的食品不能买。

3)感觉不好的食品不能买。感觉不好的食品是指变味、变色、沉淀、混浊、杂质、絮状物、结块、异物、发粘、返砂、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油脂酸败、霉变生虫、腐败变质等现象。这样的食品不能买。

4)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的食品不能买。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的食品是指一些不法分于为牟取暴利对食品采取掺兑、替代、抽取、粉饰、混充、假冒等手段,使食品质量降低,有的甚至带毒,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因此,建议您最好到正规的店铺购买,以防上当受骗。

5)露天经营的食品不能买。露天经营的食品一般情况下无防蝇防尘设施、无食品专用器具,其食品极易受到污染,直接影响到您的健康。

6)过期食品不能买。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旦过期,食品质量就会发生变化,失去原有的风味和滋味,有的甚至会变质,食用后可能影响到您的健康,还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这样的食品不能卖

3、经营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销售明知是过期、变质、掺假掺杂、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除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外,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经营者支付10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如果您购买的食品是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就近到辖区工商所、消费者协会或分会、消费维权投诉站、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举报、投诉或申诉。

4、在哪儿能买到放心食品?

答:(1)经认证的绿色市场;(2)三绿工程试点、示范和争创示范批发及零售市场;(3)正规的生鲜食品超市和经地方政府评选的放心店。

5、哪些地方出售的食品最好不要买?

答:尽量避免在马路市场、早市等场所购买食品。

6、购买商品时怎样加强自我保护?

答:(1)了解产品的基本情况。(2)查看。(3)索要发票;(4)如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可以向销售商索赔,要求退款。


信息来源: 梁山县大路口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