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338447K/2023-04372 | 成文时间 | 2023-11-27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惠企政策 |
成文日期 | 2023-11-2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3-11-2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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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益广告采购项目,A供应商参加投标,但根据评标结果,A公司未中标。其后,B供应商对该项目进行质疑、投诉。投诉事项为,A公司提交虚假的个人参保证明作为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该地财政部门调查人员携带加盖该局公章的《调查取证函》前往相关机构调查取证。经该地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两部门工作人员在该地人社一体化业务经办平台系统内均没查到A公司开立社保账户及依法缴纳社保的登记记录。所以,A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承诺函》中作出“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为虚假承诺。最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判定A供应商存在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问题引出:
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可以用采用承诺制吗?
2.未中标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投标资料,供应商该不该罚?
针对问题一,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要求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进行首批试点,允许供应商参加试点城市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材料。这两年不少地区简化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所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对诸如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要求,实行承诺制。与此同时,扩大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范围,通过查询可核实材料的真伪。承诺制一经全面推行,所有供应商就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了,只提供承诺函即可。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刘锋告诉记者,如果提供证明承诺函的供应商被质疑时无法提供相应缴纳记录,那么应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针对问题二,湖南省张家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谭颖表示,“谋取中标”可以解释为设法取得中标,强调的是为实现目的而付诸行动,但不管目的有没有实现,没实现并不能免责,因为其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只是没达到中标的目的而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湖南省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负责人雷发桂表示,面对这种情况,衡阳市财政局会发布《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听取当事人申辩,如果供应商在处理废标过中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监管部门工作,主动承认错误,接受批评,态度良好会在行政处罚的法定处罚区间内予以从轻处罚。
本文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s://www.caigou2003.com) 郝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