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2023-04508 | 成文时间 | 2023-11-07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11-0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3-11-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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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要性、政策依据和起草过程、征求意见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 2021)3号),省市相继出台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加快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医药强县,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我县《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全覆盖,建设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十四五”末,精品国医堂达到国医堂总数50 %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本机构诊疗总量不低于30 %。支持综合实力较强、中医优势突出的品牌中医药专科建设,重点打造2-3个县域中医药龙头专科,建设具有冲击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潜力的中医药专科。发挥共建共享中药房中医药发展联盟作用,建设中医药物流体系。2025年,县中医院电子病历达到4级以上,推进床旁结算模式和跨院一站式付费服务模式。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同机制,组建传染性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医药专家组。建立全县治未病专家库、基本处方和技法库,在适宜人群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建立科技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在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考核、验收、评奖等环节,遵循中医药规律,实行同行评议。
(二)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健康发展
实施“梁雁归巢”高层次人才引进行动,积极争取国内知名中医药专家和省市名中医来梁柔性合作渠道,建设指导传承工作室、名中医药专家工作室。用3年时间,按照省市“金银花”人才培训计划,分批选拔培养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支持名老中医药专家开展多层次的师承,培养不同层级的中医药传承人才。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激励机制,将师承经历纳入县级名中医评定条件。建立符合中医药规律、促进中医药发展的中医药人才评价标准,完善职称评聘制度,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五唯"弊端。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人员控制总量内,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经主管部门同意、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用人单位自主进行公开招聘,可采取高等院校校园招聘等方式进行。深入挖掘确有中医专长乡村医生、民间医师,对群众认可、技术过硬的具有中医专长的乡村医师,经县级审核合格后,参加省确有专长考核,取得行医资格。
(三)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
加大对县域内中医药传统文化挖掘和保护,开展抢救性调查和整理,申报加入民间中医药保护名录和历史名医名录。建立中医药文化科普队伍,举办中医药文化科普讲座。在县城区旅游景点、公园等选取1-2处打造中医药文化宣教基地,提升全县公民中医药文化健康素养。建立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机制,选取1-2所中小学开设中医药文化课程。在老年大学开设中医药课程,推进中医药传统文化进机关、企业、社区、农村、家庭。
(四)促进中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鼓励嘉泰制药等龙头中药企业创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完善第三方检测机构质量认可制度。健全中药饮片质量的协同监管机制,试行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责任师岗位制度,完善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抽检制度,建立质量信息公告、质量指数和退出管理制度。加大对康复、医养结合、养生保健、中药炮制等中医药健康产业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培养的支持力度。推广优质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研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补贴,重点加强金银花、山药、白芍等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围绕重大疾病及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如慢性病、疑难病等),开展经典名方中药制剂新品种的研发生产。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诊所和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连锁机构建设发展。
(五)完善中医药发展保障措施
加强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科室设置,适当增加编制,配齐配强科室中医药专业人员力量。县中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应当至少1人具有中医药专业背景,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60%。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健康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纳入绩效考核,抓好跟踪落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不断加强完善县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全县中医药领域专项工作和重大事项。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资金并加大支持力度,落实政府对政府办中医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等投入责任,建立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投入机制。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严格贯彻落实省市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医保支付机制。扎实推进“中医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参照住院政策支付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