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313389L/2023-05412 | 成文时间 | 2023-12-28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审计局 | 组配分类 | 审计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3-12-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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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已于 2022年 12月 28日,经梁山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告)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2023年8月30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加大审计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2023年度梁山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办法》,作为全县经济社会考核的扣分项。县人大财经委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座谈会,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
县审计局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审计结论落实及结果运用的实施意见》,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销号与整改督办制度,对积极整改到位、有效解决问题的,予以对照销号;对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的,采取下发审计整改督办函、提请政府督查等措施,督促被审计单位全面落实整改。
县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在积极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县财政局先后印发《梁山县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补充修订《梁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制定《梁山县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细则(试行)》、县机关事务中心制定《梁山县机关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0项问题(县本级财政管理31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8项、公共投资项目1项),已有35项完成整改、4项阶段性完成整改,有1项正在推进中。今年,县审计局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剖析原因,从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源头治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报送县委、县政府专报8份,获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8篇次;相关部门落实审计意见建议,整改问题金额2.29亿元,其中县本级上缴国库0.07亿元、促进资金拨付0.74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48亿元。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牵头整改问题6大类31项,目前已完成整改26项;阶段性完成整改4项,分别为:对乡镇财政资金保值增值指导不到位、对乡镇三资账户利息盘活使用指导不到位、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不到位、国有企业底数不清;正在整改的1项为:列支应由企业承担的费用。
1.县财政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及时,未能发挥预期作用”问题,县财政局把“三保”支出放在首位,加强对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截至目前,专项资金4372.56万元,已根据单位申请和项目进度支付3432.32万元。下一步,县财政局将主动与项目主管单位对接,根据项目进度及单位申请进行拨付,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2)关于“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较慢,未能充分发挥效用”问题,截至目前,文化旅游发展等29项资金4188.65万元,县财政局已根据单位申请和进度支付3980.53万元。下一步,县财政局将主动与项目主管单位对接,根据项目进度及单位申请进行拨付,不断加快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
2.财政资源统筹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未督促非税收入执行单位编制非税收入年度收入预算”问题。县财政局制定了2024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文件,要求各部门单位根据年度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和有关政策规定,科学测算编制非税收入预算,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税收入执收管理和监督。
(2)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县财政局通过制定2024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文件,深入实施综合预算,加强预算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尤其加强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科学预计当年结转结余,并列入下年预算安排。同时,安排各业务科室加强预算编制学习,督促预算单位将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上年结转结余及时纳入2024年度预算管理,在2024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做好全口径预算编制。
3.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有待提高”问题。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对财政性资金进行统筹使用,合理调度资金,目前资金余额两千万左右,用作单位往来资金支出需求。
(2)关于“个别财政专户资金长期闲置沉淀”问题,县财政局已将相关资金交回国库统筹使用。下一步,将强化资金统筹管理,及时上交国库,发挥资金最大使用效益。
(3)关于“部分部门单位将会议费或公务接待费在其他科目支出”问题,县财政局印发《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管理通知》、下发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书,督促各部门单位精准填写经济科目,进一步规范单位支出行为。
(4)关于“列支应由企业承担的费用”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县机关事务中心加强预算支出管理,限期整改。县机关事务中心根据各企业入驻办公区时间和所占办公用房面积比例,计算各企业应承担的费用,于10月30日召开各企业费用缴纳会议,下达补缴通知,目前已收取4家企业18.34万元,剩余4家费用还在收取中。除金鑫服务有限公司外,其余企业已于2022年4月搬离集中办公区,县机关事务中心今后将及时督促金鑫服务有限公司将相关费用缴纳至财政账户,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县财政对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活动监管不到位”问题,县财政局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完善配套政策,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印发了《梁山县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二是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提高预算单位履责能力。督促每个预算单位设置政府采购专管员,并将履约验收条款写入制度;每年定期面向预算单位开展业务培训,为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主体责任提供专业能力支持。三是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日常进行随机抽检;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督促各部门改进。四是对部分项目采取现场监督、联合监督等方式。2023年度与县纪委联合,开展教育、卫生领域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对查实的履约验收问题,联合资金科室督促单位整改。
(6)关于“县财政制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县城区范围不够精准”问题,县财政局制定《梁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暂行管理办法》公务出差范围的补充规定,对县城区范围进行精确划定。
(7)关于“对乡镇财政资金保值增值指导不到位”问题,该问题阶段性完成整改。县财政局与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出台《梁山县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细则》,提升乡镇“三资”账户资金管理水平。目前我县正在开展村级账户分设工作,预计2-3个月内实现各行政村单设银行账户;该项工作完成后,县财政局将联合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各村居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
(8)关于“对乡镇三资账户利息盘活使用指导不到位”问题,该问题阶段性完成整改。县财政局与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出台《梁山县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细则》,提升乡镇“三资”账户资金管理水平;在我县村级账户分设工作工作完成后,县财政局将联合县农业农村局要求乡镇对于三资账户利息使用进行规范。
4.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不到位”问题,县财政局对县水务局下达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制定整改措施的函,督促水务局压实征收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单位职责,积极向缴纳义务人征收污水处理费。县水务局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征收力度,对污水处理费征收进度进行乡镇排名,确保应收尽收,其中开发区截至2023年12月1日共收取污水处理费66万元。
(2)关于“无取水许可证取水户数底数不清”问题,县财政局对县水务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严格履行单位职责,摸清取水户底数,加强用水管理。县水务局下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对本辖区范围内非农业自备井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依法依规分类整治,实行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已建立并上报水务局排查整改台账。
(3)关于“水资源资金征收管理不到位”问题,县财政局对县水务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严格履行单位职责,强化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县水务局定期将取用水单位实际取用水量、超计划(定额)取用水量、违法取水处罚等水资源管理相关信息,推送税务机关。纳税人根据核定的实际取用水量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征收管理。
(4)关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残保金”问题。县财政局对县税务局下达加强残保金征收管理、制定整改措施的函,督促其严格履行单位职责,指导相关企业按规定申报缴纳残保金。县税务局认真落实整改,及时向税务分局下发通知,指导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残保金,今年入库无低于1000元平均工资情况,整改以前年度数据申报入库2.8万元。下一步,继续对各单位入库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关于“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补助项目资金未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问题,县财政局筹措资金,根据进度将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补助项目资金63万元拨付到位。
(6)关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未充分实现保值增值”问题,县财政局在预留出上划资金后,将剩余资金办理定期存款,目前已办理定期存款80893万元。
(7)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未充分实现保值增值”问题,县财政局目前已办理定期存款3890万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管理,制定保值增值计划,及时办理定期存款,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8)关于“绩效指标不够明确、细化”问题。县财政局召开“2024年预算编制暨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会议”,制定《梁山县2024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成本效益分析表审核指标体系》,压实业务科室绩效目标审核责任,要求并布置全县各部门单位以“减、压、严”为原则,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使指标设置更加明确、细化。
(9)关于“绩效目标设定缺乏个性评价指标”问题,县财政局为科学规范设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指标,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选择6个试点部门,建立了6个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下一步将继续探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使绩效评价更加科学、合理、全面。
(10)关于“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选择不够科学”问题,县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选择,提高选择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科学性,下一步将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或社会关注度高、资金量大的项目,牵头组织开展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11)关于“未对2022年预算项目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问题,县财政局于2023年8月筛选11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评价,涉及资金4.59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评价结果将应用于2024年预算编制。同时,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划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在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开展项目重点评价。
5.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不到位”问题,该问题阶段性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发函通知各单位,要求在年底编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时,同步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2)关于“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不到位”问题,县财政局督导梁山县机关事务中心调整记账凭证,纳入资产管理,明确相关权益。
(3)关于“部分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月报与资产年报数据不相符”问题,县财政局督促住建、水务等4个部门单位,要求4家单位及时更新资产系统,并要求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时进行资产录入、资产销账等工作,保证资产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4)关于“国有企业底数不清”问题,该问题阶段性完成整改。经县财政局、县国资中心联合摸排,现有县域国有企业(一级公司)33家;县财政局联合县国资中心继续开展国有企业调研,预计于2024年初摸清国有企业家底及有关情况,届时把全县所有国有企业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6.决算草案编制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影响决算收入准确性”问题,县财政局已将滞留的应缴库预算收入足额上缴国库。下一步,将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准确完整编制决算草案。
(2)关于“部分单位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未编入部门决算”问题,县财政局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将相关收入纳入年初预算,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做好年底决算,确保单位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3)关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分信息不准确”问题,县财政局下一步将根据编制要求,提高编制质量,对未反应项目在下一年度编制报告中及时完善,确保财务报告不漏项。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部门单位需整改的问题4大类8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涉及此问题的3个单位在今后将全面编制预算,将全部收入列入预算内,提高预算编报的准确率和完整性。
(2)关于“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涉及此问题的2个单位,今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本单位预算时对项目支出进行细化,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公务用车未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问题,县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立知立改,与梁山顺发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签订《定点维修合同》,对所有环卫车辆实行定点维修。
(2)关于“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问题,县交警大队今后严格按县财政局批复的预算执行,杜绝出现超预算支出的情况。
(3)关于“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问题,县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今后严格按照财务规定,严格支出管理,杜绝出现超范围列支费用情况。
(4)关于“不合规票据支出”问题,涉及此问题的2个单位,进一步规范报账审批,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单据不予受理,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合规。
3.决算收支不真实方面问题的整改
关于“决算报表收支总数与账簿收支总数不一致”问题,县应急管理局今后编制决算时,根据会计账簿记载,核对各项支出收入,确保账表相符。
4.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方面问题的整改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县档案馆认真落实整改,已将采购的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三)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共投资项目方面问题1类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额1.48亿元。
关于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教体局、梁山街道、县城建投公司等5个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8个政府投资项目“多计工程价款”问题,上述5个部门单位采纳审计建议,按照审定工程造价予以结算或按规定予以调整账务。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详细问题整改清单以附件形式印送各位委员,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总体上看,本次审计整改多数已完成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但整改进度缓慢、整改质量不高问题仍然存在,整改体制机制还需要继续完善。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整改成果。一是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持续发挥审计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免疫系统”功能,不断加强对财政收支和公共资金等审计监督,严密防范地方债务、国有资产安全、项目资金使用等风险隐患,努力当好维护财经秩序保障民生的“卫士”、经济社会宏观管理的“谋士”。二是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持续做好审计监督的“下半篇文章”,全力推动4项阶段性成效、1项正在推进问题的整改;常态化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核,确保审计查出问题真整改、不反弹。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及督查督办机制,加强纪审协作、督(查)审协作、财审联合、巡审联动,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协调,切实放大多元监督合力。督促部门单位结合审计发现问题,研究制定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的举措,从体制机制层面彻底解决问题,切实达到源头治理的效果。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围绕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计“经济体检”基础性功能和“治已病、防未病”建设性作用,奋力争当全市审计工作排头兵,为梁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