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18250H/2023-00976 | 成文时间 | 2023-02-16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栏 | |
成文日期 | 2023-02-16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16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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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公安局党委班子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公安工作置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和落实,带领全县公安民警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力以起做好各项公安工作,严格按照“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方针,锻造了“四个铁一般”的梁山公安铁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为建设平安梁山、法治梁山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创新。秉承“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原则”,全面梳理现有行政业务,对有规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进行办理流
程、审批、出证等环节优化,群众进“一个门”就可办理 68项交警和出入境主要业务。全力打造“阳光窗口”、“微笑窗口”,超前启动“中小学生集中办证周”活动,深入落实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出11件高频事项集成办、"极简办,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共有 26项事项可实行容缺受理,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让民生警务,更加亲民便民。窗口服务打造高效服务环境,探索推行窗口服务新模式,全方位满足企业的办事需求,着力打造公安“放管服”改革的特色亮点,继续做好“一站式”办理服务,有效整合信息大数据,逐步实现车管、户政和出入境等业务零距离“一站式”办理,同时建立归口处理、业务分流、系统录入、审核审批、材料递送、证件发放的综合运作机制,变群众外部跑为公安内部转,给群众带来全新的窗口服务体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规定》要求,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和监督管理工作。2022年度,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制定烟花爆竹禁放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梁山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进行了专家论证、举行了听证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信息(或召开听证会),对决策内容、目的、依据、影响等情况进行说明,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深入推进公职律师建设,我局建立了有6人的公职律师队伍,开展了公职律师执业活动,确保公职律师在公安机关制定重大决策以及奥论宣传和社会评估中发挥积极作用。严格按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制度》办案成立县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组织对《规定》学习,并严格履行决策的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全方位监督管理。突出执法制度、监督管理、科技应用、执法培训、执法服务5个方面,构筑全过程闭环式执法运行体系,推进了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水平、执法质量、执法公信力新提升,连续七年县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稳居全市第一。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将接处警、执法办案的音视频资料全部规范保存,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全面、系统规范记录,制作行政执法案卷,并归档保存,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作出决定。四是建立行政、刑事案件“双快”办案机制,实现案件办理轻重分离、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执法办案效能进一步提升。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政务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梁山县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我局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接收处理网民咨询、投诉和举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所有执法权力事项的具体名称、执法依据、工作程序救济途径:违法责任等均对外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群众可通过多种方式查询知悉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公安工作中,能够做到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同时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了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2022年,我局在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依托“民意五来听”、“乡警回归”:“冬季大巡逻、大走访”等专项活动,不断深入基层,走村访户;同群众零距离接触,通过走访群众了解群众需求,检验公安机关的执法成果,我局专门成立了创满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回访群众,了解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七)突出实效,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广大民警正确树立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依托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自主研发的智慧法制平台;形成了办理行政案件以“教育”为中心,办理刑事案件以“审判”为中心的执法办案观念,着力打造“精细化办案、集约化管理、智能化监督、合成化作战”执法新模式,加强对执法全要素的闭环管控。在办案中,从接处警开始严格规范进行接处警。及时规范调查取证,认真履行告知程序,规范执法公开程序。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打掉涉黑恶团伙2个,破获了特大制毒案、电信诈骗案等大案要案,保障了我县一方平安。刑事案件我局按照刑事案件“两统一”的工作要求,通过智慧政法平台,录入刑事案件700余起。所有刑事案件实现与检法机关的对接运行。
(八)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梁山县公安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要求,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中,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大普法力度,坚持宣教相承,正面引导的原则,强化社会宣传和警民互动,完善执法普法工作机制,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工作理念,结合“法制宣传日”、“金盾法律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深入村居、企业、乡镇、校园、社区广泛宣讲《民法典》、反电信诈骗、交通安全等法律知识,把创满工作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努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九)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工作。2022年,我局共组织开展五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学习了《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执法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工作中注重教育培训,提升民警依法办案能力,我局对全局执法民警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轮值轮训形式,组织全局每位民警进行实战培训和业务学习开展各种法律培训和讲座,进行典型案例学习;不断提升全局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同时通过案件评审亮剑台、法制大讲堂、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水平。每年组织新民警参加公安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参考民警30余人,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以及相应执法等级认证的人员不允许从事执法工作。
(十)加强日常执法监督,严抓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加强网上执法巡查力度,常态化分析各办案单位存在突出执法问题,结合每月执法考评,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坚持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动态监督机制,紧盯警情、人员、物品、场所、案卷的处置、管理、使用,紧盯各类执法问题的发生、纠正、追责,严防各类问题隐患发生。持续深化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以及随意执法、趋利执法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始终。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东升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协调,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法治建设的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将学习党的思想贯穿工作始终。通过召开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形式,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忠实履行好时代使命任务。.
(三)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按照《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度,5起行政诉讼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公安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换位思考、解决矛盾争议,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和民警的法治意识。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在新的形势下,公安机关仍存在一些陈旧的执法思想和理念,未能牢固树立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理念。
(二)执法监督手段不够有力。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方面,习惯于单打独斗,未能借助其他监督部门的职能优势;"在执法监督方式方面,未能充分利用智慧新警务的契机,推进执法监督方式的创新,目前仍以阅卷考评为主,全面、动态、智能的执法监督方式还未能形成,执法监督效率有待进了一步提升。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继续深化公安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民警各类培训工作中,准确把握法治精神。通过法律知识竞赛、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多种措施,不断强化民警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案能力,提升我县公安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强化现场执法和受立案监督,持续抓实抓好如实受立案工作。积极开展与信访、督察、纪检监察的协作,加强专项执法巡查,形成监督合力,督促问题整改。对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各类执法过错问题,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持续提升执法管理水平。以点带面推进智能办案场所建设使用,逐步推进全县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进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持续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服务指导,不断提高我县公安公信力。
(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梁山。落实国家总体安全关。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各种风险隐患,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要求,做平安梁山建设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