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235253L/2023-05274 成文时间 2023-02-28
发布机构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2-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关于扩内需促消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3-02-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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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以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扩内需、促消费相关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措施。为深入挖掘释放内需潜力,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塑造我县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县商务局组织人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研究提出我区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问:《施意见》的出台意义是什么?

答:为推动消费提质扩容,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稳定器作用,,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确保消费稳定增长,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扩内需促消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梁政办发〔2023〕2号)文件。

问:《实施意见》制定依据的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提振居民消费信心,激活释放有效需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国办函〔2023〕70号)(国办函〔2023〕7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鲁政发〔2023〕8号),济宁市商务局印发的《关于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的政策措施》(济商务字〔2023〕7号),结合梁山县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意见。

问:《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省、市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激活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优化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全链条良性循环促进机制,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经济循环,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问:《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实施意见》是依照省、市提振扩大消费措施,本着用足用好上级政策措施的原则拟定的。重点提升汽车、餐饮、家电、零售、社区生活、文旅等六个方面消费,丰富促消费活动,加强消费场景建设。

问:怎样保障《实施意见》的落实?

答:《实施意见》具体清晰,同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跟踪服务和督导评估。

解读人:梁山县商务局局长 闫修国       

联系方式:0537-7328151

梁政办发〔2023〕2号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扩内需促消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