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2023-05266 | 成文时间 | 2023-03-12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专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3-12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专家解读丨关于公布梁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3-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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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简介
骆永启,梁山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科长、公职律师,主要从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一、政策背景、依据及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需对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预公开、动态管理和年度总公开。通过公开决策目录及动态管理,确保决策事项从源头上能够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二、目录编制的意义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稳定大局,能否做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直接体现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决定政府能否全面依法正确履职,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编制年度重大行政事项目录可进一步增强决策的计划性,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
三、目录编制及公布的举措
(一)在面向各乡镇(街区)、县政府各部门等征集决策事项建议的基础上,县司法局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对建议事项逐一进行论证分析后,拟确定6件决策事项编入目录;目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发文公布。
(二)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由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通过县政府网站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动态管理。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