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235253L/2023-05290 成文时间 2023-03-25
发布机构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梁政发
成文日期 2023-03-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梁政发【2023】10号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山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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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梁山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梁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山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

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工作,更好地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发挥土地调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2023年梁山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规划。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以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为依据,储备土地均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二)规模适度。根据2023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坚持土地储备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综合考虑我县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结合我县前三年平均年供储备土地量,合理确定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规模,保障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三)突出重点。按照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统筹兼顾,大力开展土地储备工作。储备土地主要用于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兼顾其他用地需求。

二、计划编制的依据

(一)《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

(二)《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2012〕162号);

(三)《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3号);

(四)梁山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梁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三、储备计划安排

(一)土地储备总量。梁山县2023年度计划储备土地面积303.3公顷(合4549.5亩),188宗。

(二)土地储备按用途结构。本年度计划储备土地188宗303.3公顷(合4549.5亩),其中20宗拟作为商服用地面积8.78公顷;14宗拟作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41.02公顷;68宗拟作为工业用地面积215.81公顷;15宗拟作为教育用地面积7公顷;15宗拟作为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面积17.85公顷;56宗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面积 12.84公顷。

(三)区域布局。本年度计划储备土地303.3公顷(合4549.5亩),按空间布局分为:拳铺镇53.33公顷,水泊街道 36.97公顷,梁山街道63.57公顷,杨营镇26.16公顷,大路口乡0.16公顷,马营镇65.46公顷,韩垓镇7公顷,韩岗镇25.50公顷,黑虎庙镇3.41公顷,开发区17.04公顷,寿张集镇4.38公顷,小安山镇0.11公顷,馆驿镇0.21公顷。(见附件2)

(四)土地储备成本及资金来源。全县2023年度土地收储计划总费用115000万元,从已供应的储备土地出让收入中列支,主要用于土地储备、前期开发等。

四、计划执行要求

(一)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土地储备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及时在报纸、政府门户网站、土地市场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被征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在土地储备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好征地、拆迁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实行储备土地动态管理。自然资源部门应建立健全储备开发利用台账,同步跟踪各项土地储备项目的实施情况。根据土地储备实施情况,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需要调整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建立储备土地交接、办证、管护制度。对已完成征收、收回、收购产权清晰的土地,全面实现实施主体与收储中心办理移交,及时纳入储备,圈砌围墙,并开展动态巡查,切实管护,防止侵占。

五、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梁山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分用途储备计划表

2.梁山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汇总表

附件1

梁山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分用途储备计划表

单位:公顷      

储备县区

合计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

服务用地

工业

教育

交通运输

梁山县

303.3

8.78

41.02

17.85

215.81

7

12.84

附件2

梁山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汇总表

单位:公顷  

储备区县

合计

集体土地征收

国有存量收储

分乡镇(街道)统计

合计

拳铺镇

水泊街道

梁山街道

杨营镇

大路口乡

马营镇

韩垓镇

韩岗镇

黑虎庙镇

开发区

寿张集镇

小安山镇

馆驿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梁山县

303.3

258.3

45

303.3

53.33

36.97

63.57

26.16

0.16

65.46

7

25.50

3.41

17.04

4.38

0.11

0.21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关于印发梁山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