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235253L/2023-05286 成文时间 2023-05-30
发布机构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梁政办发
成文日期 2023-05-3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梁政办发【2023】6号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山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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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驻梁各单位:

《梁山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山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发育规律、诱发因素、危害程度和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对照查摆,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重点区域与注意区域

(一)我县地质灾害重点区域

我县境内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共有3处。按照地区划分,梁山主城区2处,韩垓—韩岗镇一带1处;按灾害类型分,崩塌隐患点2处,地裂缝1处。具体情况如下:

1.凤凰山南侧紧靠凤山村溶洞,有发生崩塌地质灾害的危险。

2.梁山风景区北侧环人工湖步行道、柏油路一带土质边坡均为不稳定斜坡,有发生土质崩塌地质灾害的危险。

3.韩垓—韩岗镇一带部分村民房屋出现开裂、地面沉降出现地裂缝等灾害。

4.重大工程、重点工程施工区域,因工程施工诱发地面不均匀沉降、粘土塌方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重大工程、重点工程施工区域,特别是存在基坑开挖,有挡土墙支护的工段,要在汛期做好预警和时时监测工作。

5.马营湿地、韩岗镇阳城煤矿采煤塌陷区、各乡镇(街道)采石、窑厂取土形成的较深采坑,遇特大强降雨极易发生坍塌、人畜坠落、溺水等安全事故。

6.根据2018年12月至2021年3月多期InSAR监测及调查数据,我县因开采地下水引发的地面沉降主要分布在黑虎庙镇、寿张集镇—马营镇以东及拳铺镇东部等3个区域,沉降速率30~50毫米/年。杨营镇陈营村深层地下水水位监测资料显示,目前深层地下水位下降速率约为2.58m/a。根据调查情况结合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梁山县西部地区深层地下水主要接受远距离径流补给,且径流缓慢,补给条件差,开采量超过地下水的补给量,致使深层孔隙水水位逐年下降从而引发地面沉降。

(二)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分析

鉴于全县地质环境基础条件未发生明显变化,我县地质灾害形势总体平稳。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测,今年6~8月,全县平均降雨量较常年偏多1~2成。2023年我县地质灾害仍以地面塌陷、崩塌为主,地面沉降延续现有趋势。

1.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发生趋势预测。我县近几年未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但是梁山、凤凰山龟山、小安山山体周边仍要加强监测。梁山街道凤山村、程垓村,水泊西路水厂西侧(西仓库家属院)附近住户;梁山风景区北侧环人工湖步行道、柏油路,遇特大暴雨时风险较大。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主要发生在每年6~8月,其中7月底、8月初降水相对集中,有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可能。

2.地面沉降地裂缝发生趋势预测。韩垓—韩岗地面沉降地裂缝区进一步扩大,从韩岗镇刘庙村,韩垓镇李垓村、西徐村、郭楼村逐步扩展到韩岗镇辛集村、东孙庄村,韩垓镇油坊等多个村。韩垓—韩岗地面沉降地裂缝区为第四系塌陷,多发生在农田灌溉期以及强降雨期。这是我县地质灾害最危险区域,属地政府要做好地质灾害排查,雨前雨中雨后巡查、群防群治体系建设。部分村民房屋开裂严重不适合居住,应由属地政府组织迁出或转移,汛期及恶劣天气注意避让。我县西南一带地面沉降灾害风险性大,威胁区域广,威胁人口众多,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尽快开展黄河沿线梁山县1:5万地面沉降综合调查,重点开展地面沉降显著发育区、黄河沿线及雄商高铁规划区地面沉降调查工作,查明区内地面沉降分布、成因及发展趋势,服务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定期开展或收集InSAR监测及水准测量成果,积累监测背景数据。县水务局应迅速收集掌握我县自备井及供水井基础信息,拟定深层水井封停计划,选取合适井位安装水位自动化监测设备,持续关注地面沉降区域地下水动态变化情况。

3.地震引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如遇5级以上地震,震中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山丘区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概率会加大。应根据地震预警对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进行及时预测研判。

4.韩岗镇煤炭路两侧地面出现塌陷,此地位于汶上县阳城煤矿采煤区。属地政府应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防治工作,汛期及恶劣天气注意避让。

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在山地或湿地地区,逐步建立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县驻地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各乡镇建立以当地干部和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推进各级地质灾害防御技术装备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能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配合〕

(二)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群测群防和监测巡查,加强警示标识设置和围挡隔离建设,防止意外发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三)认真履行防治主体责任,坚持以防为主。因自然因素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属地地方政府是防治责任主体,要采取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进行防治;对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防治责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四)强化部门合作协作机制。

1.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我县各有关部门共防、共治,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地质灾害防治模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配合)

2.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审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3.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县财政局牵头)

4.组织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5.加强中小学周边、公路沿线施工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6.加大房屋建筑开挖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排查、治理力度。〔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配合〕

7.加强水库大坝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排查、治理工作。(县水务局牵头)

8.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开展应急救援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9.组织及时提供相关气象资料信息,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县气象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预警时效。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和联动工作,通过广播新闻、电视、网络等形式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逐步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提高预警预报精度。结合本地实际做好预警发布,确保第一时间向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当地乡镇(街道)、村、单位、群测群防员以及受威胁人民群众,传达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地给出提前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气象局配合)

(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专业队伍驻守,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及灾情速报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救援技术响应,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使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熟悉职责分工和应急程序。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及时调集应急队伍、救援物资,组织群众撤离,做好应急处置。(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七)强化宣传培训工作。对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骨干和重要地质灾害点群测群防员要加强应急防治技术培训。强化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安全设施,设立宣传标语及安装安全警示牌,并通过视频图册、现场讲解、集中培训、发放“避险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增强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的识灾、避灾、防灾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氛围,不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地质灾害重大风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附件:梁山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附件

梁山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序号

名称

灾害

类型

东经

北纬

成因

威胁情况

处置建议

责任

主体

备注

1

梁山县梁山街道凤凰山南侧崩塌

崩塌

116°04′37.0″

35°48′10.0″

自然因素

威胁人员2人,威胁财产1万元

群测群防,遇特大暴雨转移群众,监测巡查

梁山街道


2

梁山县水泊街道梁山风景区北侧崩塌

崩塌

116°05′55.0″

35°47′35.0″

人为因素

威胁人员7人,威胁财产10万元

群测群防,遇特大暴雨转移群众,监测巡查

水泊街道


3

梁山县韩岗—韩垓地面塌陷地裂缝

地面沉降

116°16′23.0″

35°41′54.0″

自然因素

威胁人员220人,威胁财产360万元

群测群防,遇特大暴雨转移群众,监测巡查

韩垓镇

韩岗镇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梁山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音频解读 |梁政办发〔2023〕6号《梁山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