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61F/2023-02023 | 成文时间 | 2023-06-20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3-06-2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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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旅字〔2023〕40号
关于印发全县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县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梁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30日
全县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县安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确定2023年为全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以下简称“提升年”)。现就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提升年”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要求,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基础建设、监管执法、应急处置、素质能力“五大提升”工程,着力抓基层打基础,实现安全责任体系、基础保障能力、安全监管举措、综合治理水平“大提升、大突破、大跨越”,推进全县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二、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方面
1.行业监管责任
县文旅局要按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切实履职尽责,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县文物及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每月月底书面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每年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或督查活动,切实做到活动经常、制度落实、作用明显。
2.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有效推进企业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健全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严格落实“开工第一课”“警示教育日”“消防安全检查日”、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等制度;深入推进“大诊断”工作,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诊断;强化对危险作业、外包作业、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有效落实企业内部有奖举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科学处置、及时如实报告。
(2)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企业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隐患自查整改、晨会制度等工作落实情况;落实现场检查要求,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安全总监要按照省、市、县安委会关于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履职尽责。
(二)监管执法方面
(1)狠抓源头控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立项、设计、竣工验收等关口。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爆破、吊装、悬挂、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外包工程发包方应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并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要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加强安全管理。
(3)提升执法效能。局机关各科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针对文旅领域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执法,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效果;加强执法协作配合和问题线索移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查重罚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联合惩戒制度。
(三)应急处置方面
(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组织从业人员加强经常性学习。
(2)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各文旅企业和人员密集单位要组织好“班组一周一小练、车间一月一大练”活动,每季度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组织一次演练,并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2023年底之前实现所有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全覆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组织一次演练,并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四)素质能力方面
(1)切实转变作风。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聚焦三个重点、倡树八种作风、强化六项措施”和“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勤学善思中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工作标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工作主动性,在企业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2)提升教育培训效果。局机关各科室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组织指导,督促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接受规定学时的教育培训,建立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持证台账,对未按规定参加培训考核持证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要落实“管行业管安全管培训”的要求,督促行业内企业做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3)强化全民安全素质宣传教育。局机关各科室深入贯彻落实《济宁市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办法》(市政府令第67号),利用多种手段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聚焦火灾、爆炸、雷击、中毒、触电、溺亡、坠落等群众身边易发多发事故,利用救援队伍和多种宣传方式,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素质宣传教育;整合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社会资源,结合镇街网格日常工作,积极开展进门入户宣传,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31日前)。制定印发全县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基层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组织协调机制,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提升年”活动。各文旅企事业单位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适当形式对“提升年”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提高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推动“提升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全面提升(2023年6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各文旅企事业单位,深入查摆问题不足,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立任务清单,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推进和提升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练兵和能力建设,切实推动全县文旅领域安全生产机制体制高效运行,促进责任落实、基础建设、监管执法、应急处置、素质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三)评估总结(2023年12月)。各文旅企事业单位“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报告并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县文旅局安全生产管理科。同时,县文旅局安全生产管理科将对各文旅企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提升年”活动是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适应新情况、应对新变化、解决新问题做出的重要部署,对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文旅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按照责任分工,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推进措施,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全面搞好促进提升。
(二)强化督导调度。县文旅局将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文旅企事业单位“提升年”活动进展情况,定期梳理汇总、通报。组织执法队伍对各单位单位“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地落实,推动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局机关各科室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认真分析、及时解决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及时宣传、推介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在全县营造“大提升、大突破、大跨越”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责任追究。凡在“提升年”活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执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坚持“四位一体”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倒查生产安全、工作落实、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严格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对重大安全隐患,一律等同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依规处理。强化行刑衔接,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梁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印发 |
关于全县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
活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家、省市县政府和安委会文件会议精神统一要求,决定开展我县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加强机构、提升能力、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要求,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扎实推进基层安全监管规范化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安全文化繁荣,创建安全保障,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