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433866P/2023-01700 | 成文时间 | 2023-06-05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寿张集镇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镇街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6-05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3-06-05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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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直各部门、管区、行政村:
为做好寿张集镇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把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生产自救、社会互助、政府救济三位一体的救助方式,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分段实施,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社会稳定。
二、任务目标
确保所有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基本生活不出问题;确保所有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治疗、有卫生防疫;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救助及时”。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济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济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梁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四、救助准备
应急准备。做好随时启动镇级应急预案的准备。一旦灾情达到或预判将达到相应启动标准,按程序下达启动应急救助响应的指令。
根据灾情发展,做好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准备。
五、保障规模
(一)住宿保障。棉衣、棉被、棉褥、床上用品(床单、枕巾)、枕头、睡袋等住宿保障类物资按照政府储备和紧急购置的方式保障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需求。
(二)生活保障。脸盆、拖鞋、袜子、牙刷、牙杯、牙膏、肥皂、毛巾、餐盘、筷子、小汤勺、餐碗等重要消费品已与大型零售商业企业签订储备协议,按实际保障1万人的储备。应急速加热食品、方便面、饼干、饮用水、肉制品、副食品、咸菜等生活必需品,已与大型零售商业企业签订储备协议,按实际保障1万人进行储备。
(三)资金保障。统筹使用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救灾资金,科学制定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确保救灾物资得到及时购置,保障受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基本救助。
六、保障措施
全面掌握受灾群众的基本情况,建立因灾需救助困难群众台账,对因灾倒损农房户和因灾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受灾群众予以应急救助。
集中安置。根据灾情和受灾群众生活需要情况设置受灾群众转移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点的受灾群众,由镇政府统一安排食品、衣被等,并做好防暑降温及疫病防治、安全保障等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身体健康。集中安置期间,要明确安置点负责人和管理服务人员,确保安置点群众生活稳定,井然有序。
七、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因灾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要成立相应的专抓班子,强化领导,建立包保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工作开展。主要负责人为因灾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保障工作任务,确保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确保按时完成通路、通电、通信、通水任务,确保所有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有卫生防疫措施。
寿张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