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313370P/2024-00479 | 成文时间 | 2024-01-22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4-01-22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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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要求,现对我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3号)入境入湖河流存在超标隐患问题的完成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向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反馈。
整改事项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
问题序号23:入境入湖河流存在超标隐患。根据近3年国省控监测数据,济宁市重点入湖河流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氟化物等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 | 202年-2023年,国控邓楼泵站水质目标地表三类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100%。 | 1、统筹抓好省、市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落实,聚集工业、农业、城镇、港航等领域,解决一批影响河流超标问题。 2、稳步推进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字〔2021〕129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工业生产废水排污口、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整治任务,完成黄河干流全部入河排污(水)口整治任务,完成全县三分之一入河排污(水)口整治任务;2023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水)口整治任务。 3、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污,落实与东平、郓城、汶上市、嘉祥签署《生态横向补偿协议》。建立梁济运河专班,开展河流上下游联合巡查。2021年10月底前,在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内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与周边县市区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积极性。 。 | 1、2021年以来,为全面落实省、市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梁山县已制定印发《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梁山县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梁山县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2021年度推进方案》、《梁山县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2022年度推进方案》、《梁山县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2023年度推进方案》等文件,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明确重点任务,全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2、全面做好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2022年以来,严格落实《梁山县入河排污(水)口分类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入河排污(水)口溯源整治,并组织整治成效“回头看”;2023年,县全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持续开展了入河排污(水)口溯源排查。 3、落实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联防联控,2021年10月,梁山县与郓城县、东平县、汶上县、嘉祥县分别签订断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书;2022年年底,相继与以上四县完成横向生态补偿续签工作。2022年5月,梁山县与以上四县签订行政边界地区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协议书,并完成联防联控工作;2022年以来,制定梁济运河“一河一专班”工作方案,持续加大巡河检查力度,全面保障水质安全。 2021年-2023年我县国控邓楼断面均值达到地表三类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100%。 |
公示时间:2023年1月23日至2023年1月29日,共7日。
联系电话:0537-7337826
联系地址:梁山县忠义路1号新政府办公楼1号楼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
202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