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527002F/2024-04095 成文时间 2024-11-25
发布机构 梁山县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4-11-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4年梁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24-11-2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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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县仅仅围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治理品种,扎实开展风险排查,不断强化监督抽检,狠抓案件线索查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和常规农兽药超标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今年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梁山县馆驿镇庞某某大葱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农药案

2024年9月,梁山县馆驿镇庞某某生产的大葱在山东省第一次重点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检出禁用农药氧乐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梁山县农业农村局将案件移送梁山县公安局,经梁山县公安局审查,涉案产品未销售,未对社会安全和群众健康产生危害,不予刑事立案查处。梁山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该大葱,对现有大葱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处罚款1200元。

 


信息来源: 梁山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