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313370P/2024-04105 | 成文时间 | 2024-11-27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4-11-2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4-11-2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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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沃胜液压科技有限公司“车辆液压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1月2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7322136
电子信箱:lshb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梁山县新城区忠义路中段梁山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726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括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车辆液压配件生产项目 | 山东沃胜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 梁山县梁山经济开发区泰福路西首中国石油对过
| 山东振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租赁已建成车间进行建设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采用下料、压型、机加工、抛光、焊接、抛丸、调漆、喷漆、烘干、检验等生产工艺生产车辆液压油缸;采用剪板、压型、冲孔、折弯、焊接、调漆、喷漆、烘干等生产工艺生产车辆液压油箱。项目总投资 300 万元,环保投资 1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废气污染物处理措施:有组织焊接废气、抛光废气、抛丸废气收集后同汇入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简排放。调漆、喷漆废气经水帘漆雾装置处理后与烘干废气合并,再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DA002 排气简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焊接、抛光、抛丸、调漆、喷漆、烘干过程中未被收集的废气以及干式机械加工废气、湿式机械加工废气。(2)废水污染物处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切削液稀释用水部分消耗、另一部分进入废切削液,全部损耗;水性漆调漆用水全部损耗;喷漆漆雾处理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喷漆废水每季度更换一次,喷漆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无废水外排,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3)噪声污染物处理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转而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包括各种机加工设备、泵机、风机。根据环评分析,项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减振、隔音等措施,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厂界间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同时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保护目标,项目也仅在昼间运行,因此项目的建设、运行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4)固废污染物处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除尘灰、焊渣、废钢丸、废布袋收集后委托处置或外售;水性漆漆渣、废水性漆桶、喷漆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备注: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可参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公开相关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