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235253LA/2024-04215 成文时间 2024-12-13
发布机构 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4-12-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梁山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13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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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切实提升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质量,及时发现和控制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梁山县市场监管局特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举报奖励机制如您发现全县范围内的“校园餐”经营主体(包括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对于举报“校园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和《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2024年第37号)办理。

 

举报电话:0537-7321461

信函举报:梁山县人民北路166号梁山县市场监管局

 

 

          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


信息来源: 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