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A/2024-04215 | 成文时间 | 2024-12-13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4-12-13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梁山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13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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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切实提升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质量,及时发现和控制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构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梁山县市场监管局特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举报奖励机制。如您发现全县范围内的“校园餐”经营主体(包括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对于举报“校园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和《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2024年第37号)办理。
举报电话:0537-7321461
信函举报:梁山县人民北路166号梁山县市场监管局
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信息来源:
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