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338447K/2024-04359 成文时间 2024-12-25
发布机构 梁山县财政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4-12-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3124号建议的答复(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财政工资预算)

发布日期: 2024-12-2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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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193124号“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财政工资预算”的建议,县财政局及时吸收采纳并认真研究办理。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力保障我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将基层工作人员工资保障纳入年初预算。县财政已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将“在编在岗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政策性补助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水平不低于80%”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预算资金共计6164万元。二是积极履行拨付手续,做好资金保障。今年以来,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工作,截止目前,改项目年初预算已安排6164万元,完成度进度100%。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继续做好我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资金保障工作。


信息来源: 梁山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