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235253L/2024-04528 成文时间 2024-12-27
发布机构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府主动公开目录
成文日期 2024-12-2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政府主动公开目录】梁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日期: 2024-12-2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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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类别

目录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事项

内容规范

政务五公开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对象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指南

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政府信息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

1、分类;

2、编排体系;

3、获取方式;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

5、答复时限需按照新条例要求调整为20个工作日内;

6、需体现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上传或者提供身份证明信息;

7、需体现信息处理费收费要求和标准;

8、提供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并详细列明申请途径的具体接收方式。


服务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动态更新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法规

文件

政府

公文

公开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信息

以政府、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

1、文件要素: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

2、提供文本下载功能,Word与PDF下载文本;3、文件发布时间与成文时间间隔不超过20个工作日;

4、政策性文件需解读,与解读相互关联。

5、提供政策咨询渠道。

6、与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一致。


决策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自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文件)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部门镇街文件

公开部门、镇街文件信息

以部门镇街名义印发的文件。

1、文件要素: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

2、提供文本下载功能,Word与PDF下载文本;3、文件发布时间与成文时间间隔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县直各有关部门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依申请公开文件目录

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的文件

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文件。

1、需经行政机关审核认定属于主动公开范畴;

2、按照主动公开文件要求进行公开。

县直各部门单位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规范性文件

公开规范性文件;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6月底之前公布本地区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清单;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

政府、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印发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1、文件要素: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

2、提供文本下载功能,Word与PDF下载文本;3、文件发布时间与成文时间间隔不超过20个工作日;

4、与解读相互关联;

5、提供政策咨询渠道。

6、与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一致。

县政府办公室

县司法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政策解读

公开梁政发、梁政办发文件的解读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数字图文、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

1、对本县就业、乡村振兴、扩大有效投资、生态建设、保障基本民生等县政府、县政府办印发制定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2、根据政策性文件的具体内容,在全面阐释制定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要具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解读。

内容上:

1、解读材料内容避免与原文件存在大量雷同信息;

2、解读材料避免出现简单罗列小标题、形式化解读的现象;

3、政策解读需提供政策咨询渠道,注明政策咨询部门(科室或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功能上:

1、政策解读需与文件相关联;

2、解读材料一般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于政府网站,不得超过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

3、以政府名义出台的、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需由政策制定参与者、部门主要负责人、专业机构从业人员、专家学者、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从政府部门、专家、媒体等不同角度(至少2个角度)进行解读;

4、可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县直各部门

自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文件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文件备案和清理

1.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

2.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1.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

2.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废止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1、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有效性,并在清理结果信息中及时更新;

2、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与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信息需保持一致;

3、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要素:需包含修改、失效、废止的三类目录;

4、本地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要素:文件名称、文号、统一登记号、有效期。






政府工作报告

历年政府公报

本级政府公报。

1、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公报专栏;

2、按期发布政府公报;

3、提供文件检索功能;

4、提供下载功能。


县政府办公室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组织机构

政府部门负责人电话

公开县政府各部门及镇街领导信息以及部门基本信息、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

1、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2、本级政府部门负责人姓名、内设科室机构职能。

需公开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设置信息。

管理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机构

职能

县政府领导

县级领导姓名、工作分工、最新活动与文论

1、领导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

2、领导成员分工;

3、领导最新活动与文论。

1、需包含所有信息;

2、领导成员分工有调整时及时更新;

3、按时公开领导活动信息。

管理公开

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行政权力

决策公开

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及标准、起草说明、意见征集、结果反馈、会议审议、效果评估等相关信息

重大决策预公开专题。

专题包含信息: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及标准、意见征集与反馈、决策依据、草案内容、背景介绍、征求意见情况、专家论证、草案解读、会议审议、决策结果、政策解读、效果评估等信息。

决策公开

县司法局、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公开全县重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督查通报、重大决策落实情况

1、发布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2、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督查督办情况;

3、县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情况;

4、民生实事督查通报情况。


执行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规划

计划

计划总结

公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1、开设规划专题;

2、归集整理主动公开的规划;

3、归集整理历史规划(计划)。

专题包含信息: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

2、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3、区域规划;

4、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5、主动公开的规划。

决策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政府工作报告

公开政府工作报告

决策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五年规划

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五年规划

决策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区域规划

公开区域性详细规划

决策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专项规划

公开县级各领域规划

决策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空间规划

公开国土空间规划

决策公开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统计

信息

统计公报

公开统计公报信息

1、月度统计数据;月度统计数据分析。

2、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统计数据;分析解读信息。

按月做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统计数据公开及解读。

结果公开

县统计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统计分析

公开统计月报信息、梁山县农产品价格信息

结果公开

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统计解读

公开经济运行情况(数据)及解读

结果公开

县统计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行政

权力

权责清单

公开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

集中展示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可链接至政务服务网“权责清单”栏目。

管理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奖励等权力事项

1、编制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集中公开依据、条件、程序、办理结果信息。

可视情况链接至政务服务网相应栏目。

管理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行政处罚结果

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信息

集中公开依据、条件、程序、办理结果信息。

管理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处罚强制

公开处罚强制信息

管理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政务服务

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服务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财政预算决算

县政府财政预算决算

公开县政府预算决算信息

1、本年度预算报告、报表及说明;

2、上年度决算报告、报表及说明;

3、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

4、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及说明。


执行公开

县财政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财政收支信息每月一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部门预算决算

公开县政府部门、单位预算决算信息


县直各部门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镇街预算决算

公开各镇街预算决算信息


各镇街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重点项目绩效

公开重点项目绩效信息


县财政局、县直各部门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财政

收支

公开政府债务、其他财税信息、财政收支等信息

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相关信息。


县财政局、县直各相关单位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重要政策

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策

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方面的: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情况总结。


决策公开

县财政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工作进展

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开展情况


执行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使用情况

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资金使用情况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工作总结

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总结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

公开最新版本级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标准。

目录需包含项目名称、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征收对象、征收标准。

决策公开

县财政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和标准

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依据需要公开原文件。


县直有关部门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减税降费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公开县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清单需包含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涉企、定价方法。

管理公开

县发改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等目录清单

公开县级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等目录清单


目录需包含项目名称、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征收对象、征收标准。

县财政局

每季度一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营商

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成

公开惠企服务信息

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集中展示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


服务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扩大有效投资

1、开设重大项目建设专题,集中公开本地区制定或执行的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

2、重大建设项目相关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服务信息

3、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

公开相关规划、政策文件。


结果公开

县直有关部门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批准结果信息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重大建设项目

重大项目建设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清单、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有关信息


1、每年出台新一年建设项目清单;

2、清单需包含项目名称、主管部门、建设地点、建设项目规模及内容。

执行公开

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直有关部门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中标信息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重点领域

乡村振兴

公开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贫资金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1、乡村振兴政策文件;

2、乡村振兴政策解读文件;

3、工作进展情况;

4、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1、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相关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信息;

2、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相关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信息;

3、加快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相关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信息;

4、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相关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信息;

5、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相关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信息。

服务公开

县乡村振兴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教育

公开标准、招生政策、招生结果、工作信息、学生管理、中小学信息等

1、公开标准,公开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政策文件,公开教育法律,规范性文件;

3、教育情况,公开基本情况,统计数据,学校名录;

4、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基本信息,行政审批备案信息,日常监管信息;

5、财务信息,公开学校预决算信息;

6、招生管理,公开学校介绍,招生政策、计划、范围,招生结果;

7、学生管理,公开学籍管理,资助政策,评优奖励,优待政策;

8、教师管理,公开培训信息,资格认定,行为规范,公开招聘,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特岗教师招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普通话培训及测试;

9、重要政策执行情况,公开控辍保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体育评估,学校美育评价;

10、教育监督,公开机构队伍,学校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11、校园安全,公开校园安全管理信息。


县教体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稳岗就业

公开标准、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创业活动信息、经办流程等信息

1、公开标准;

2、就业政策,集中发布就业支持政策;

3、服务指南;

4、供求信息,动态公开本地区就业岗位信息,包括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等;

5、就业服务,分类公开面向就业困难人员、高效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专项活动;

6、职业指导;

7、就业失业登记;

8、补贴信息;

9、职业培训。

1、职业培训信息一般为培训开展前的公示信息。

2、动态公开本地区职业培训信息包括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 (方式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应急管理

公开应急预案、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预警信息

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安全生产

公开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

公开事故信息、典型事故通报、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公开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养老服务

公开公开标准、养老政策、养老机构、养老保障

1、公开标准,公开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政策文件,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养老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机构收费标准等;

3、养老机构,公开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机构投资指南、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养老机构评估信息、扶持补贴情况、政处罚信息公示;

4、老年人补贴,公开服务指南、年人补贴资金发放信息。


县民政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补贴资金发放信息每月一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旅游领域

公开政策文件、公共服务、行政处罚

1、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本地相关旅游规划;

2、A级旅游景区基本情况、旅行社名录等信息;

3、发布对旅行社、导游、在线旅游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信息。


县民政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食品药品监管

公开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生产经营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抽检、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示等信息

1、公开本地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

2、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情况信息,包括工作计划、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信息;

3、公开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

4、公开本地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5、公开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结果公开

县市场监管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相关信息的公开时限在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公开人事任免信息


公务员考录信息可链接至灯塔济宁网站。

管理公开

县直各有关部门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公务员

考录

公开公务员专题、招考信息

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招聘及录用结果信息。

管理公开

县委组织部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事业单位招考

公开事业单位招聘、用工求职

服务公开

县人社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重点领域

社会福利

公开残疾人福利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和补贴发放情况;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儿童福利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和补贴发放情况

公开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相关信息。

1、有关残疾人救助相关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救助工作的指导、服务、监督和管理信息;

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

2、有关儿童救助相关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儿童福利工作的指导、服务、监督和管理信息;本行政区域内儿童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

执行公开

县民政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补贴资金发放信息每月一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社会救助

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申报指南及相关信息

1、公开标准;

2、综合业务,公开政策法规文件和社会救助信访通讯信息;

3、最低生活保障,公开低保申请流程、公示低保审批信息;

4、特困人员供养,公开政策法规文件、特困供养人员申请流程、按月度公开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情况;

5、医疗救助,公开公开政策法规文件、医疗救助指南、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情况;

6、临时救助,公开公开政策法规文件、临时救助申请指南、按季度公开临时救助情况。

相关审核审批信息要定期公开,公开时,要严格保护个人信息权益。

县民政局、县医保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公共文化服务

公开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服务保障和公益性活动、文博单位名录

公开保障政策信息;公开体系、设施建设信息;公开资金投入、使用信息;公开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开公益性体育赛事及活动等信息。


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县体育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相关信息的公开时限在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灾害事故救援

预警防范信息



县直有关部门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会议公开

县政府常务会

公开县政府常务会

1、本年度本级政府全体会议;

2、本年度本级政府常务会议(需连续公开,不可断档)。

1、建立专题、专栏集中公开;

2、需进一步丰富会议解读形式,制作会议速读版或一图读懂等相关图解;

3、提供图文、视频等形式的会议直播或回放;

4、整理每期会议议定事项(文件)在相应会议内容页面关联展示;

5、每期选1—3个重点议题开展解读。

决策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县政府全体会议

公开县政府全体会议

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年度报告;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年度通报(报告)。


结果公开

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公开人大建议办理复文

办理答复书产生后及时更新。

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公开政协提案办理复文

办理答复书产生后及时更新。

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单位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社会

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

公开政策措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环评受理、治理工作进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全县空气环境每月质量状况、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河长制湖长制、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等信息

1、公开重污染天气信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其他环境质量信息。

2、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项目环评受理公示;环评项目审批公示;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执行公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分局、县水务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医疗服务

公开本地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共场所监管、有关机构和个人诊疗活动监管、职业病防治监管、放射诊疗监管、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监管、饮用水供水单位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管、法定传染病防治等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管理、健康科普等信息

1、公开本地区对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有关机构和个人诊疗活动、职业病防治、放射诊疗、处方抗菌药物使用、传染病防治的检查计划及方案、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等监督检查情况;

2、定期公开本地区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

3、做好健康科普。

1、各事项检查计划及方案需每年发布。

2、健康科普需根据重点人群、重点区域进行专项科普。

服务公开

县卫生健康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市场监管

公开产品质量相关信息

公开消费市场和产品质量抽检信息。


县市场监管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

公开公共服务相关信息

公开事故信息、典型事故通报、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公开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服务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全社会

土地

征收

拟征收土地公告

公开拟征收土地公告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执行公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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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公开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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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

法规政策

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规政策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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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

房屋征收

公开房屋征收信息


执行公开

县住建局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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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通告

公告

公开各类通知公告公示信息



服务公开

县直各有关部门、

各镇街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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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

主动公开目录

县级主动公开目录

公开事项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涵盖全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服务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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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镇街主动公开目录



县直各有关部门、

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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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县级政务公开标准汇编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救灾、税收管理、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食品药品监管、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旅游、广播电视、统计、新闻出版版权、自然资源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服务公开

县直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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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标准化事项目录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救灾、税收管理、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食品药品监管、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旅游、广播电视、统计、新闻出版版权、自然资源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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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标准化事项目录

公开部门承担的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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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

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情况和结果信息

1、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监管过程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

3、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信息。

1、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

2、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

执行公开

县直各有关部门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抽查计划每年3月31日前、抽查结果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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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信息

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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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组织管理

公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工作推进、业务培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等相关信息


按照调整情况及时公开。

管理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

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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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编

公开各单位政策汇编信息



决策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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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

专题展示

公开行政执法反不正当竞争,事前、事后相关信息

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题

1、本级政府行政执法主体清单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2、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流程图)、监督途径等信息;

3、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

4、本地区所有行政执法主体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5、涉及本地区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

1、执法依据信息主要包括实施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裁量基准等;

2、执法程序信息主要包括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应当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3、行政执法公示信息需在行政执法公示栏目中公开,在其他栏目公开的不算。

执行公开

县直各有关部门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相关信息的公开时限在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行政执法主体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在每年1月31日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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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本单位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总体情况(需包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

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4、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5、在“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中公开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6、集中展示下级所有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1、政府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需在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2、本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需在每年3月10日前公布。

内容:

1、年报标题名称应为“XX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引言中引用的文件要为最新版;

3、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需按照最新的国办模板进行调整;

4、表格数据填写需规范(无数据的填“0”);

5、依申请公开表格数据避免存在勾稽关系错误;

6、依申请公开表格数据与总体情况中的依申请公开数据避免存在逻辑关系问题;

7、上年度结转信息公开申请与2022年度报告的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数量需保持一致;

8、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避免与上年度及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雷同。

服务公开

县直各部门、各镇街

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每年的1月31日前公开,县政府每年2月20日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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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