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A/2024-00539 | 成文时间 | 2024-02-23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消费提示警示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4-02-2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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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巩固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梁山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持续推行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旨在督促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主体责任,鼓励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现将2024年第12期梁山县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如下。
红榜名单
梁山县铭扬师庄综合超市
上榜理由:
1.证照齐全公示信息齐全
2.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
3.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二、梁山惠客佳超市
上榜理由:
1.证照齐全,制度健全
2.产品陈列整齐,食品分类分区陈列整齐
3.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
三、梁山县铭扬师庄综合超市
上榜理由:
1.进货查验等书式资料齐全
2.产品陈列整齐,食品分类分区陈列整齐
3.证照上墙公示、制度健全
黑榜名单
梁山万多客购物中心
一、师顺超市
上榜理由:
1.场所卫生差
2.食品未离地存放
3.商品摆放混乱
二、梁山万多客购物中心
上榜理由:
1.场所卫生差
2.食品未离地存放
3.食品摆放混乱
三、佳缘聚饭店
上榜理由:
1.厨房脏乱差,操作区有大量污渍
2.设备设施长期未清理
3.食品未离地离墙存放
对于红榜单位,若后续检查中未达标,将被撤销红榜荣誉,并给予食品安全等级降级的处理;对于黑榜单位,梁山县市场监管局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进行持续追踪,整改后将撤销“黑榜”。限期未整改的单位,我局将对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梁山县市场监管局在此也呼吁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学习“红榜”单位优秀做法,保持现场卫生整洁,完善日常监管档案,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供稿| 黑虎庙市场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