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 2024-04-26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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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马保国主持召开与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文军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梁山县委书记谷永强向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工作要求。会上,马保国传达了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梁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文凯就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等方面提出要求。周文军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市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庆忠,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梁山县检察院科级干部、近三年退下来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等列席会议。

马保国指出,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纽带,是推动“两个维护”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一次政治体检,自觉检视问题,如实反映问题,积极整改问题,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马保国强调,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巡视工作方针,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严格“四个对照”监督标准,把准“四个紧盯”监督路径,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济宁落实落地。

李文凯强调,市委这次对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察,既是市委对梁山县检察工作的检视检阅,也是关心、支持和有力鞭策。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巡察工作,强化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巡察工作,严明政治纪律,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扛牢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巡察整改,以这次巡察工作为契机,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推动各项检察事业再上新水平,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周文军表示,本次巡察是市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巡察,坚持以坚定的思想自觉配合巡察,始终以端正的工作态度狠抓巡察整改,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绝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和重托。

市委巡察组将在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三个月左右,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6688070216,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寄信地址:济宁市178号邮政信箱;网上邮箱:jnswxcz140506@ji.shandong.cn;巡察组还设置了1个信箱,位于梁山县检察院大门南墙。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委管理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均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信访事项。对其他党员干部的举报反映,将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申诉求决类、意见建议类、涉法涉诉类等信访问题,将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处理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