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313370P/2024-01358 | 成文时间 | 2024-04-08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4-04-0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4-04-08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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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现对我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完成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向梁山县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7337826
联系地址:梁山县忠义路1号
附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报告
梁山县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
(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附件:
梁山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1)整 改 报 告
近年来,梁山县高度重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县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抓总,紧紧围绕“十条工作线”相关要求,会同各级各有关单位、部门持续加大各领域扬尘污染治理力度,PM10、PM2.5持续改善,其中,2022年,我县PM10为74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7,同比改善14%,全市排名第4,PM2.5为42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5,同比改善14.3%,全市排名第1;2023年,我县PM10为70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1,同比改善5.4%,全市排名第1,PM2.5为41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3,同比改善2.4%,全市排名第3,扬尘污染防治成效显著。现就省督察反馈扬尘问题整改情况汇总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力。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嘉祥、梁山等县(区、市)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放松要求,导致智能喷淋、进出洗车、路面硬化、裸地覆盖等措施落实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控机制,全面做好扬尘污染防控。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扬尘管控力度,细化管控措施,切实提高行业主管部门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明晰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健全扬尘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6项加细加严措施及视频和PM10在线监控。拆迁工地一律实行湿法作业,把拆迁对象全部用水淋透后方能拆迁;施工工程土方开挖前,各项扬尘防治措施、视频和PM10在线监控设施全部落实到位方能开工。
2、做好城市道路保洁工作,道路积尘达到相关标准要求。2021年底前全县所有道路湿式清扫比例达市级要求并逐年提升。提高道路运输清洁标准,2021年城区范围内施工工程所需渣土车要实现30%替换国六或新能源车辆并逐年提升;依法从严查处渣土车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全密闭化措施,规范渣土运输车辆通行的时间和路线,提倡“阳光运输”,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按上限处罚,直至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3、强化煤场扬尘污染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济宁市煤电企业堆场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实施煤矿、电厂移动源迭代升级工作,狠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4、严格落实港口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物料运输车辆必须满足秋冬季绿色运输要求,推进港口码头装卸过程机械化、堆场封闭化和喷淋设施智能化。
5、严格落实露天非煤矿山开采行业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立即关停,控制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必须满足秋冬季绿色运输要求。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县污染防治指挥部牵头抓总。为切实管控好扬尘污染,全力保障好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县指挥部办公室每天组织“十条工作线”相关单位召开工作例会,传达贯彻上级要求,分析研判,督导组每天下沉一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进一步压实责任,对“十条工作线”全市排名靠后的部门、空气质量全市排名靠后的乡镇进行约谈,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指导帮扶。2021年9月份以来,共督导检查点位10000余处.下达督办2000余件,约谈领导干部60余人。
2、建筑工地扬尘得到有效管控。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启动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管,对达不到“8个100%”标准的施工项目,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书。2022年以来,县住建局共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78份,下达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及停工通知书242份,视频监控中心共下达督办函482份,发现问题4321条,处罚115家(次)共计240余万元。
3、道路保洁水平得到持续提升。严格按照《济宁市公路管理局国省干线公路保洁治理技术导则(试行)》及《梁山县县乡公路路面保洁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大力实施道路保洁管理工作,对保洁公司的监管督导紧抓不放松,各路线路长和养护巡查人员通过勤跑、勤查、勤督促,督导保洁公司严格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合同和《普通国省道路面保洁技术导则》的要求,保证日常湿扫和洒水频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处置,道路湿式清扫比例达到100%。
4、渣土车真正实现绿色化运输。为严格落实2023年底渣土车国六或新能源要达到80%的更替要求,梁山县加大渣土车的投资力度,目前,渣土车辆迭代升级比例已经达到100%。同时持续加大渣土车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全密闭化措施,规范渣土运输车辆通行的时间和路线,提倡“阳光运输”,2021年9月份以来,共检查渣土车辆5936余辆(次)。对查处的违法问题已全部立案,处罚16.4万元。
5、港口大气治理走在全市前列。为确保对梁山港的日常监督监管力度,安排专人开展24小时驻港工作,持续不间断的对港口码头进行巡查,依据港口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指导梁山港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实现了从入港到出港全链条的密闭运输和装卸机械化,2022年被评为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2023年被全市评为绿色港口、全国首家内河港口“双碳”认证。
6、加大科技支撑强化分析研判。2021年以来,聘请华通力盛(北京)智能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作第三方为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服务。第三方公司将“人防+技防”充分结合,运用无人机、激光雷达、道路积尘走航车等手段及时发现扬尘污染高值区,迅速将问题推送给相关单位和乡镇进行整改,同时对空气质量进行研判分析,强化对沙尘天气、重污染天气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