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13708321691579435/2019-02889 | 成文时间 | 2019-11-14 |
发布机构 | 梁山汽车站 | 组配分类 | 梁山县汽车站 |
成文日期 | 2019-11-1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4-05-22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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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
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保障条例»,确保企业内部良好的工作、生产秩序和生活环境,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消防保卫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
2 消防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2.1 值班巡逻制度
2.1.1坚持昼夜值班巡逻,夜间要有两人以上值班巡逻。
2.1.2值班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有事及时请假。
2.1.3值班期间要尽职尽责,做到勤查看、勤巡逻,重点部位重点保护。进出单位外部人员、车辆及有关可疑人员要询问、登记。
2.1.4发现纠纷和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汇报,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2.1.5坚持文明值勤、依法办事,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2.1.6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
2.2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2.2.1消防栓的配备、管理
(1) 各单位应根据其规模大小和布局情况,设置适应消防需要的室内、外消防栓,公共聚集场所、停车场、仓储单位必须设置室外消防栓。
(2) 消防栓必须标志明显,保证有充足的水源。
(3) 室外消防栓3米内不准存放杂物、设置障碍物,更不得埋压、圈占。
(4) 消防箱外表锈蚀,箱内无杂物,配置齐全有效。
(5) 每半年对消防水带进行工作压力实验,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6) 建立健全室内、外消防栓管理档案。
2.2.2消防器材的管理
(1) 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足、配齐消防器材,摆放合理、齐全有效。
(2) 消防器材不受烈日爆晒或接近热源,不得在潮湿地方存放,保持瓶体清洁无锈蚀。
(3) 消防器材应放置在离地面不低于0.15米,不高于1.50米的墙体或装箱存放。
(4) 消防器材实行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并建立健全消防器材管理档案。
2.3 其它防火安全标志
2.3.1防火安全标志
(1) 仓库、油库等要害部位,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
(2)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场所,运输车辆的存放地点应设置防火、防爆安全警示标志。
(3) 宾馆客房等场所要设置安全疏散标志图,制定安全防火预知,安装应急灯,配足灭火器,设置明显安全出口标志。
(4) 微机室、档案室、变电室,要配足“ABC”全防灭火器。
(5) 汽车站、候车厅、停车区、发车区、修理厂车间、仓库、加油站、办公区,按规定配备各种灭火器材;车与车之间要留足消防通道,逐车配备灭火器。
(6) 严格按用电管理规定使用开关,防护盖完好无损,供用电线路无老化、无裸漏,严禁私拉滥用。
2.3.2人员疏散通道
(1) 人员疏散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不准设栅栏、不准上锁,保持畅通无阻。
(2) 人员疏散通道内应安装安全出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 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
2.3.3 现金安全管理规定
(1) 严格执行财会纪律和现金管理规定。
(2) 存取现金千元以上,要由两人护 送,万元以上由专人、专车重点护送。
(3) 保险柜夜间储存现金不得超过300元,大单位500元,抽屉内不准存放现金。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要,超过储存规定的,要由两个以上专职看护。
(4) 售票员的票款要日交日清,现金报解后不得超过周转金定额。
2.3.4 财会室、票房安全管理规定
(1) 财会室票房安全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2) 设立醒目的岗位职责,加固门窗,安装防盗门、防盗窗,保险柜要安装柜中柜,有条件的要安装电子防盗设施。
(3) 严格执行现金提取、送交和存放规定。
(4) 严格原始凭证、财务档案和票据、印鉴的管理和保存。
3 消防保卫工作奖惩制度
3.1奖励
3.1.1荣获市以上消防保卫先进单位荣誉的,给予第一责任人和消防保卫部门物质奖励。
3.1.2年度内未发生案件和事故,消防保卫工作达到要求,获得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集团公司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3.1.3消防保卫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评出先进管理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并给予物质奖励。
3.2罚则
3.2.1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
第一责任人向集团公司写出检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制定整改措施;直接责任人及相关人员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3.2.2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
凡因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防火措施不力而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单位写出书面检查,整改措施,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一并报集团公司,根据责任大小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2.3凡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单位不能评为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