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527002F/2024-02280 成文时间 2024-06-25
发布机构 梁山县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4-06-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302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提高高标准农田管护水平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4-06-25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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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高标准农田管护水平的建议收悉,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对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提高粮食产量与促进农民丰产增收的重要抓手。于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高标准农田管护水平建议,我局做出以下具体工作:

一是建前充分征求各方意见。项目计划下达、勘察设计单位招投标工作后,通过与当地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同志密切沟通、召集当地百姓(特别是种粮大户)召开村民会议,了解实际需求、动员群众参与,实现运营前置,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对拟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有效的外业勘察,确保项目实施方案在满足当地农业生产需求的基础上,实现项目区内的各项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

二是建中严格把控建设质量。一直以来,梁山县农业农村局在高标准农田用材方面,始终参照各类材料行业标准,严选原材料供应商(PE管道、井管、电缆、变压器等供应商)。始终坚持国标材料先行、大厂出品材料先行,划定原材料供应范围,要求项目各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原材料考察合格名单”进行采购。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监督项目实施。我局构建了“县、乡、村、监理、跟踪审计”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我局通过抽派专人驻项目区,负责监督建设用材、督促施工进度等工作;按照乡镇(街道)制定项目监理和跟踪审计招标方案,确保每一项目区内均配有专业人员进行跟踪监督;同时乡镇负责同志全力做好工作协调,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实行有奖举报制,由各地百姓共同监督工程质量,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因项目建设点多、面广、量大,施工质量监管难得问题。

三是建后严格落实项目运行管护。按照上级要求,项目竣工后,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严格进行县级验收;市级验收合格后,第一时间完成资产移交,按照“谁受益谁监管”原则的将资产移交镇村,交由镇村负责管护。同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梁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完善了项目运行管护机制,详细规定了管护主体、管护范围、管护责任和管护资金来源,为进一步解决高标准农田“管好用好难”的问题,确保管好、用好各类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提供了依据。


信息来源: 梁山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