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4295253/2024-04238 | 成文时间 | 2024-08-23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招生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4-08-23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政策及解读】梁山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发布日期: 2024-08-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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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经商务工的随迁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县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样待遇,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在城区无私有房产(住宅)的子女报名:
1.属进城经商的,需上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与父母在一起的户口簿、正式的租房合同、营业执照(经核实目前正在营业中),营业中的门头房照片;
2.属进城务工的,需上传与父母一起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务工企业(目前生产经营中)为父或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两年及以上)、正式的租房合同。
信息来源: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