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4295253/2024-04287 成文时间 2024-08-23
发布机构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招生管理
成文日期 2024-08-2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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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梁山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学生优待政策

发布日期: 2024-08-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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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招生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济宁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符合条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梁山县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梁人社发〔2018〕62号)等优待政策,安排入学。

一、现役军人子女。 户口簿、父母身份证、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关材料或部队开具的军人身份证明、军官或士官证。

一、其他。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久远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相关部门提供材料。如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有效证件,还另需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信息来源: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