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235253LA/2025-00876 成文时间 2025-05-13
发布机构 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消费提示警示
成文日期 2025-05-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消费提醒】在购买商品时,请保存好购物凭证和支付记录

发布日期: 2025-05-13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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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节假日,消费活动增多,消费争议随之水涨船高。而消费投诉需要购物凭证、支付记录等证据来支撑。

消费投诉: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管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解决争议时,需要确定消费者与经营者消费争议的关系,那么举证就是消费者成功维权的关键。

如果经营者拒绝承认发生过消费关系,而消费者手里又没有任何凭证,那么消费争议处理难度加大,甚至面临无法受理的结果。

所以,在此提醒消费者,在日常购物中应尽量保存好发票、收据、双方收付电子凭证、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和信息,购物凭证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证据。


信息来源: 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