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4295253/2025-00757 | 成文时间 | 2025-05-09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特殊考生优待 |
成文日期 | 2025-05-0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优待政策】梁山县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特殊考生优待政策
发布日期: 2025-05-09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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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残疾、重大疾病或临时伤病等因素导致上肢运动功能严重受损的学生应按照考试统一流程参加考试,但考试时间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一)残疾考生
考生需提供由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经考点学校、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等审核确认后予以延长时间。
(二)重大疾病或临时伤病考生
考生需提供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就诊病例、诊断证明、检查治疗记录等相关材料,考点学校、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等应认真研判考生实际情况,经研究确认后予以延长时间。
信息来源: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