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4295253/2025-01308 成文时间 2025-07-11
发布机构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5-07-1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5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 2025-07-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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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用途、期限及利率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请勤俭节约,合理使用。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

三、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学生在读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四、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热人;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应在本县(市、区)。

五、申贷流程及申贷资料

1.高中预申请及办理地点: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以进行预申请。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开办远程续贷的地区,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根据提示办理。

3. 首次贷款时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未进行预申请确需办理的,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携带以下申请材料:

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要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续贷的,需提交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现场办理前,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4.签订完贷款合同后,持县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梁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37-7322786

办理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1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办理地点:新城区梁山县体育馆南区

信息来源: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