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527715H/2025-01471 | 成文时间 | 2025-08-04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5-08-0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5-08-04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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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资质审查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有关规定,现就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资质审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一)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营业范围。
(二)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
(三)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组织的全国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考核合格,能够运用评估工具及方法,具体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四)应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符合评估服务要求的软、硬件设备和相应管理维护人员。
(六)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二、提报材料
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18:00前提交相关材料:
1.梁山县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组织(企业)申报表(附件1)
2.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组织的全国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学业评价合格证书复印件,以及从业情况(对本公告第一部分“评估机构资质要求”第三条评估人员资质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5.评估机构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若有失信情况,还需提供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以下任意记录名单情况: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www.creditchina.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6.承诺书(附件2)
三、相关要求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评估机构审查工作,据实择优选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提报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不接受纸质材料,评估机构电子版材料报送到梁山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邮箱:lsmzjflk@163.com,联系电话:0537-7367801。
附件1:梁山县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组织(企业)申报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2:承诺书(2).docx
附件1:济宁市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组织(企业)申报表(2)(1).docx
梁山县民政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