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国土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部门职责  领导班子  部门组成  公文法规  办事服务

 

 

部 门 职 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的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县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组织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行业管理的规范和办法。
2、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
3、 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监察工作,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4、 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指导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工作;组织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5、 拟定全县土地市场、土地资源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调查、低籍调查、土地定级、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6、 拟定全县有关土地市场、土地资源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土地市场和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按规定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7、 负责城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资格;审核、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审批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8、 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查、审批登记;依法参与开办矿山的立项审核,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 导 班 子


局长、党组书记:赵卫国
副局长:耿庆华、吕大秋、郑克斌
纪检书记:乔允武
工会主席:丁孝光

部 门 组 成

梁山县国土资源局设有办公室、政工科等七个行政科室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正科)、执法监察大队(副科)等七个事业单位。下辖十四个基层国土资源所、一个开发区分局。办公电话:7321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