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部门基本信息  领导班子  内设机构  下设机构  公文法规  办事服务

 

部 门 基 本 信 息

 

机构名称

 梁山县科学技术局

办公电话

 0537-7321185

投诉电话

 0537-7321185 

邮政编码

 272600

传真号码

 0537-7321185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办公地址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网  址

 http://www.sdlskj.com.cn

电子邮箱

Lskjj2008@163.com

职  能

 

  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山东省科技进步条例》等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县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规定。
  2.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
  3. 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 合理配置科技经费,负责归口管理县级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
  5. 研究制定加强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发展、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6. 组织申报市以上火炬、星火、成果推广和农业良种产业化开发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技术推广和农业良种产业化开发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工作,管理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
  7.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奖励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8. 参与编制县级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负责民办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审批和管理工作。
  9. 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转让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创新工作。
  10. 负责科技宣传工作;协助县科协制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全县科普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11. 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负责全县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2. 负责市优秀中青年科技发展基金项目和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推荐、争取与管理。
  13. 承办我县科技兴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县、乡、(镇)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14. 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15. 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
  16.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 导 班 子

 


姓名

 王先华

7321185

职务

 局长 党支部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全局工作 分管财务

姓名

 吴淑清

职务

 副局长 知识产权局局长 党支部宣传委员

工作分工

 分管科技计划 高新技术 知识产权等工作

姓名

 李茂振

职务

 副局长 党支部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

 分管办公室 老干部 家属院等工作

姓名

 刘庆民

职务

 副局长 党支部纪检委员

工作分工

 分管科技管理 合作交流 科技成果等工作

 

内 设 机 构

 


机构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7-7321185

投诉电话

 0537-7321185

邮政编码

 272600

传真号码

 0537-7321185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办公地址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网  址

 http://www.sdlskj.com.cn

电子邮箱

 Lskjj2008@163.com

职  能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调研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督办、保卫、保密、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人事、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财务、机关办公设施的管理。

机构名称

 科技计划科

办公电话

 0537-7321185

投诉电话

 0537-7321185

邮政编码

 272600

传真号码

 0537-7321185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办公地址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网  址

 http://www.sdlskj.com.cn

电子邮箱

 

职  能

1、 研究提出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优先支持的关键技术,组织编制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综合协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管理;负责市优秀中青年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县级新产品计划和中试产品的优惠政策,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协调县重大科技工程项目;负责科技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研究提出科技投入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三项费用的配置使用 。
2、协同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重大工程。
3、 组织申报各级农业与农村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参与管理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指导农业科学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开发与产业化;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工作。

机构名称

 科技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7-7321185

投诉电话

 0537-7321185

邮政编码

 272600

传真号码

 0537-7321185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办公地址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网  址

 http://www.sdlskj.com.cn

电子邮箱

 

职  能

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及相关法规政策,研究起草全县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政策规定,协调组织科技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超前预测;组织研究起草全县科技兴县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负责协调“县乡(镇)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科技人员政策;统筹协调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全县民办科研机构、民营科技企业和民营科技园区建设 。
2、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奖励等规定和管理办法;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负责申报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负责国家级、省和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工作;组织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转让、出口、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负责技术审查和科技保密工作;指导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 。

机构名称

 高新技术科

办公电话

 0537-7321185

投诉电话

 0537-7321185

邮政编码

 272600

传真号码

 0537-7321185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办公地址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网  址

 http://www.sdlskj.com.cn

电子邮箱

 

职  能

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负责申报国家、省、市级火炬计划项目并指导实施;负责县级高新技术生长点的培育认定

 

下 设 机 构

 


机构名称

 梁山县知识产权局

办公电话

 0537-7321185

投诉电话

 0537-7321185

邮政编码

 272600

传真号码

 0537-7321185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办公地址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网  址

 http://www.sdlskj.com.cn

电子邮箱

 

职  能

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法》、《专利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规划、宣传、督导及专利的申报、转让、保护、纠纷协调工作。

机构名称

 梁山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办公电话

 0537-7321185

投诉电话

 0537-7321185

邮政编码

 272600

传真号码

 0537-7321185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办公地址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网  址

 

电子邮箱

 

职  能

1.提供科技、人才、经济、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2.提供企业技术诊断和改善管理方面的服务;
3.提供人才培训服务;
4.组织企业与高校、研究开发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协助企业建立技术依托;
5.组织企业开发新产品和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6.协助企业开拓国际技术合作渠道;
7.为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和中小企业发展以及提高生产力提供对策;
8.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任务。

 

公 文 法 规

 

信息索取号

信息名称

内容描述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

公开类型

0105-02-2008-000001

梁山县科技局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重点

2007年工作情况;自身建设;2008年工作打算

梁科发[2008]1号

2008.01.06

依申请公开

0105-02-2008-000002

梁山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科级干部联系乡镇及有关企业人员名单的通知

县科技局科级干部分工联系乡镇及有关企业

梁科发[2008]2号

2008.01.10

主动公开

0105-02-2008-000003

梁山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召开“纳豆粘丝精华素研究与开发”和“甲壳素清洁化生产”项目鉴定会的通知

项目鉴定会

梁科发[2008]3号

2008.01.10

依申请公开

0105-02-2008-000004

关于做好2008年梁山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梁山科学技术进步奖

梁科发[2008]4号

2008.3.18

主动公开

0105-02-2008-000005

梁山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梁科发[2008]5号

2008.3.20

主动公开

0105-02-2008-000006

关于对专利授权实施资助的通知

专利授权资助

梁科领发[2008]1号

2008.01.08

依申请公开

 

办 事 服 务


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

 


申报范围

2005~2007年度,个人或集体在县域内实施科技项目、取得科技成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申报。
1、研究、开发或者集成高新技术使之产业化,且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传统产品、工艺、材料及其产业进行创新性的改革,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3、在转化、推广科技成果、先进应用技术,并使之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
4、研究成果获得专利及在专利开发中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
5、在较大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省内外新技术,整体上达到省以上先进水平的;
6、在社会公益性领域研究、开发出具有市内领先水平的医药、卫生、环保、人口与计划生育、计量、标准、档案等公共技术,并取得较大社会效益的;
7、研究成果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
8、打造名牌企业,创造名牌产品的;
9、创办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

申报程序

按行政隶属关系申报,各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项目的初审上报,无主管部门者可直接向县科技局上报。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梁山县科学技局网站(www.sdlskj.com.cn)下载《梁山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电子版,按要求认真填写,然后打印纸质申报书,申报书一式二份,一律为A4本竖装,附件与申报书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与申报书一致。

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08年4月5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有关部门接通知后,抓紧落实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并认真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把关,及时做好审报工作。  
3、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县科技局科技管理科联系。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服务内容

选拔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的项目列入市级科技发展计划,或申报省级以上各类科技发展计划,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和经费扶持。

办事流程

申报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县科技局,县市区科技局、市直部门科教科组织申报科技项目→审查资料→专家评审(或招标)→审批(核)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2、技术水平较高,有创新性;
3、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有很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4、有实施项目的人才和良好的基础条件。

申报资料

填报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申请书,内容包括立题依据、国内外发展状况、主要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技术方法和路线、主要经济和技术指标、现有基础条件、市场前景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服务内容

开展技术、信息服务,受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

办事流程

企业申请→资料审查→专家考察审核→研究审定或呈报省科技厅批准→颁发认定证书。

申报条件

1、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独立核算,运营2年以上;
2、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30%以上,从事研发工作人员占10%以上;
3、用于高新技术研发经费占企业年总收入的5%以上;
4、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占企业年总收入的50%以上;
5、企业的注册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

申报资料

1、企业关于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报告;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
3、企业相关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技术和财务管理制度、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科技人员名单证明、高新技术产品简介及成果鉴定证书。

法律依据

国发[1991]12号文《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国家星火计划申报

 


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适应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2.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发展前景;
3.有利于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有利于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
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5.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经营机制良好,没有知识产权纠纷。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必须符合银行信贷要求。
申请重点项目的单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可靠的技术依托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其它相关条件。

申报资料

1、由申请单位在填报科技部印发的《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书面和电子版)。
2、相关附件。

办事流程

承担单位向县科技局提出申请→市科技局初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省科技厅批准立项,颁发星火计划项目证书。同时择优向科技部推荐申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

法律依据

星火计划管理依据(国科发农社字[2002]1号)文印发的《星火计划管理办法》和年度星火计划项目指南。

申报时间及其它事项

按每年组织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有问题请咨询县科技局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范围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火炬计划项目。

申请单位报送材料

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在网上申报的同时,要提供相应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及软盘。书面材料必须与申报书电子数据完全一致,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整齐(简单装订,一定不要加塑料封皮)。

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部门审查后,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其他事项

咨询梁山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科技成果鉴定

 

必要条件

1、完成计划任务书或科技项目合同书要求。
2、没有异议或争议。
3、技术资料齐全,包括:
(1)计划任务书或科技项目合同书:
(2)项目工作总结(项目筹划实施全过程);
(3)技术工作总结(技术研究报告、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设计与工艺图表);
(4)查新报告及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和对比分析报告;
(5)产品标准;
(6)法定部门的检测报告;
(7)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8)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9)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和证明;
(10)准确的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按贡献大小排序);
(11)特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文件。
以上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可靠,并打印装订整齐。

申请鉴定程序

1、项目完成单位填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送主管部门签章;
2、申请鉴定单位将《鉴定申请表》、上述资料及起草的《鉴定证书》一并提交组织鉴定单位。

 

其他事项

咨询梁山科技局科技管理科

 

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认定范围

民营科技企业是指非政府经营,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特征,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科技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

认定条件

(一)有企业章程,规章制度健全;
(二)企业重视科技进步,以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为主要特征,有明确的科技开发经营方向,产品科技含量高,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三)企业依法经营一年以上,运行机制良好,年技工贸收入100万元以上;
(四)企业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
(五)企业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经费占年技工贸收入的3%以上;
(六)企业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年技工贸总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技工贸总收入的25%以上。

申报材料

(一)市级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四)技术成果证明;
(五)企业资产和效益年度报表;
(六)认定条件中(四)、(五)、(六)款指标附证明材料(科技人员提供名单,技术开发经费提供支出说明,技术性新产品收入提供比重证明)。

认定程序及管理

(一)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出申请。县(市区)属民营科技企业由县(市区)科技局、民营局、财政局、工商局、地税局进行初审,研究推荐意见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会同市民营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进行评审认定。市属民营科技企业报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会同市民营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地税局进行评审认定。
(二)市级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工作常年受理,集中审批。经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由济宁市科技局、市长营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颁发《济宁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证书》。
(三)市级民营科技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经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每两年评价一次,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省级民营科技企业或其他优秀企业。对不合格者取消市级民营科技企业资格。
(四)市级民营科技企业变更经营主业、合并、分立、迁移或歇业的,须按规定重新申请认定,并向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
五、扶持政策
(一)经认定的市级民营科技企业,在科技攻关计划、成果推广计划、星火计划等科技立项中优先安排。
(二)对民营科技企业申报专利、转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实行资助政策。
(三)对市级民营科技企业及时提供科技政策、技术信息服务,经常开展技术培训,帮助开展技术合作交流,指导开拓产品市场。
(四)经认定的市级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名称可挂济宁市名,不受注册资本限制。
(五)经认定的市级民营科技企业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用,据实列入生产成本在税前扣除,如当年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含10%)以上的,可按技术开发费的50%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事项

咨询梁山县科技局科技管理科

 

专利申请

 

申请范围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提交材料

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需要准备不同的文件。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3)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其他事项

咨询梁山县知识产权局

 

专利资助

 

资助条件

1、梁山县域内常住居民、专利授权日在2008年1月1日以后的个人非职务专利申请人,为本次专利授权资助对象。
2、必须是在山东省辖区内或直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的专利。
3、本次专利授权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3项。

材料要求

办理资助时需提交专利证书、说明书或外观设计图片(照片)、专利申请交费发票、专利申请人身份证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时间要求

专利申请人应在接到授权证书三个月内持上述材料到县知识产权局领取资助,超过三个月的不予办理

其他事项

咨询梁山县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