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劳动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部门基本信息  领导班子  内设机构  下设机构  政策规定  规划计划

 

 

部 门 基 本 信 息

 

机构名称

梁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电话

0537-7321968

投诉电话

0537-7321968

邮政编码

272600

传真号码

0537-7321968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8:00 (工作日)

办公地址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网  址

 http://www.liangshan.gov.cn

电子邮箱

liangshananjianju@126.com

职  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办法;代表县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
(三)拟定促进全县城乡就业的政策和措施;规划、引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管理职业介绍机构;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分工管理全县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人员来济就业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办法;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制定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负责审批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制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职工教育基金的征缴管理工作。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鉴证;制定全县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并组织实施;审核并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市级、推荐国家级和省级企业劳动模范工作。
(六)拟定全县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拟定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县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七)拟定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根据国家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办法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全县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十)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一)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协调中央、省、市驻梁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 设 机 构

 


机构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7-7321968

投诉电话

0537-7321968

邮政编码

272600

传真号码

0537-7321968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00 (工作日)

办公地址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网  址

http://www. liangshan.gov.cn

电子邮箱

liangshanlaodong@163.com

职  能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信访、档案、保密、接待、机要通信、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规定;承办机关法律事务,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险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工作;管理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经费和有关援助、贷款项目;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管理局机关财务和局属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和劳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信息管理及其网络的规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科技发展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系统内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拟定全县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措施,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拟定行业工作收入调节办法和国有企业经营者工作收入政策;审核县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机构名称

劳动就业培训科

办公电话

0537-7321968

投诉电话

0537-7321968

邮政编码

272600

传真号码

0537-7321968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8:00 (工作日)

办公地址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网  址

http://www. liangshan.gov.cn

电子邮箱

liangshanlaodng@163.com

职  能

拟定全县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办法;审核地方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按分工办理“农转非”的审批工作;参与县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和国家级、省、市级企业劳动模范推荐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管理工作;按分工综合管理境外人员来梁就业;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指导全县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和办法,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拟定县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全县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收缴职工教育基金并参与管理;指导县技工学校招生、就业工作,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教学研究、教材建设和评估认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城乡就业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分工管理全县公民出境就业。

机构名称

劳动争议处理科

办公电话

0537-7311893

投诉电话

0537-7311893

邮政编码

272600

传真号码

0537-7311893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8:00 (工作日)

办公地址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网  址

http://www. liangshan.gov.cn

电子邮箱

liangshanlaodong@163.com

职  能

拟定劳动争议仲裁政策、规则并组织实施;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负责劳动合同签证和集体劳动合同审查工作;负责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有重大影响的群众性突发事件;承办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构名称

保险福利科

办公电话

0537-7321968

投诉电话

0537-7321968

邮政编码

272600

传真号码

0537-7321968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8:00 (工作日)

办公地址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网  址

http://www. liangshan.gov.cn

电子邮箱

liangshanlaodng@163.com

职  能

拟定全县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和保险和基金征缴政策,研究提出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拟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统筹办法、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审核社会保险金缴拨基数;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按分工负责办理全县职工退休审批手续,办理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的有关事项;拟定补充养老保险办法;拟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失业保险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失业保险金稽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定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和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措施、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政策;拟定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拟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监督检查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政策的情况;组织实施企业工伤等级鉴定、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拟定城镇企业职工疾病、工伤停工医疗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拟定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制定离休人员的医疗待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农村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管理办法;拟定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政 策 规 定



信息索取号

信息名称

内容描述

产生日期

公开类型

0112—02—2008—000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994年7月5日

主动公开

0112—02—2008—000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2008年1月1日

主动公开

0112—02—2008—000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2008年1月1日

主动公开

0112—02—2008—00002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2004年11月1日

主动公开

0112—02—2008—000001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
条例。

1999年1月22日

主动公开

0112—02—2008—000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该法。

1996年3月17日

主动公开

 

规 划 计 划


 

梁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 年 工 作 计 划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第十七大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整体布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障基础和能力建设,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实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22000人,其中新增县外劳务输出8500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800人 ,其中创业培训15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000人。免费培训困难群体人员350人。新增企业参保人数3000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6000万元,生育基金6万元,失业保险金150万元。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金征缴1600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1万人,工伤保险金征缴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8700万元,失业金500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700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66万元,基金累计1246万元。新增技师30人,职业技能鉴定1500人。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98%以上。(以上任务指标为指导性意见,如与市下达任务不相符的以市下达任务为准。)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
1、全面推动就业政策落实
重点落实好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好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力争使享受各项补贴的人数达到500人以上,发放失业保险金320万元,支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80万元,支付职业介绍补贴2万元;力争小额担保基金达到10万元。积极落实好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政策,争取今年开展10次大型就业洽谈活动,通过经济帮扶、就业服务,提高我县就业率,降低失业率,消除“零就业”家庭。
2、开展劳动用工普查活动
联合县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准确地摸清县域内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包括职工基本情况、职工流动情况、职工技能培训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用工单位劳动用工需求情况,通过调查,健全完善我县劳动用工数据库,编制切合我县实际的劳动力培训规划,为各类企业用工及时提供劳动力资源,为县委、县政府制定全县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力争2月份拿出方案,成立领导机构,3月份完成调查工作。
3、做好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工作
根据劳动用工调查结果,编制培训规划,选择师资力量强、信誉好、内部管理科学严格的培训学校作为定点培训机构。创新培训方式,注重培训效果,加大管理力度,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更多地剩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接受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增长就业能力。通过技能培训,改变我县劳动力结构现状,逐步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为我县企业用工提供充足的技能人才。发挥政策推动作用,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发挥创业典型示范带动效应,使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企业下岗失业职工成为创业者。
4、加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
明确工作人员,固定办公场所,完善办公设施,制定工作方案,健全考核办法,争取经费保障,确保各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健康运行。
(二)做好社会保险工作,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5、努力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以乡镇民营企业为重点,以劳动执法、部门联动为抓手,采取社会监督、媒体曝光、行政干预、经济处罚等手段,形成社会合力,确保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有大的起色。首先将民营企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营销人员纳入参保范围,逐步提高民营企业职工参保缴费率,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同时,落实离退休人员的增资待遇,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加快一票征缴大厅建设步伐,为企业职工“五保合一、一票征缴”工作提供办公场所,为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提供优质服务。
6、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保大病、低费率”的原则,今年上半年启动实施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逐步建立以个人和家庭缴费为主、政府对困难群体给予适当补助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多渠道落实资金,下大力气解决好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力争使医疗保险惠济所有群众,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确保城镇居民和职工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7、积极探索新型农保制度试点工作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保制度试点工作,逐步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加大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力度,鼓励岗位相对固定的农民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对失地农民切实做到即征即保,及时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
(三)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健康和谐运行
8、加大《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力度,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
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知识讲座等方式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领导干部对这部法律所产生的重大作用的正确认识。在国有集体企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在改制改组企业和乡镇民营企业中大力推广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提高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率。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办法,逐步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以及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的宏观动态管理。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单位用工行为,促进我县劳动关系健康发展。
9、突出抓好劳动监察执法工作
加强劳动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主动性和执法严肃性,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日常巡查和举报专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察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劳动执法和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充分发挥劳动执法的“利剑”作用,努力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劳动力市场和企业规范发展,加快我县民营企业向现代化企业转变步伐,推动我县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八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