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7:11:49

 

本报告由梁山县医疗保障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梁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liang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山县医疗保障局联系(梁山县新城为民服务中心4楼,联系电话:0537-736015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制度保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做好门户网站常态化维护工作,规范信息审核发布管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医保中心抓落实。强化信息内容三级审核制度,及时处置监测到的错误信息及链接等内容,确保对外发布的信息规范严谨。

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加强业务学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监督管理、回应关切等全链条式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保局的公信力执行力,主动公开医保政务信息,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自身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

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医疗救助、打击欺诈骗保、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46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梁山县医疗保障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1件。无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医保局积极动员和安排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运用“梁山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发布、解读政策,全年共发布95条图文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医保局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专人专项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加强工作任务落实的检查督促,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主动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提升工作效率狠抓工作作风。通过举报投诉电话、微信公众号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医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023年,县医保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深化,服务群众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但与广大群众对医保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深入、格式不够规范、信息发布质量不够优质,内容更新频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大推进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质量优质的医保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2)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聚焦政策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学习力度,提升业务水平,扩充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规范程序、严格时限、加强管理、提高效率,依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信息、法治政府及执法情况、部门动态、通知公告、医疗救助及相关政策等栏目。

(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2023年未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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