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15:34:46

本报告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梁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liang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梁山县新城办公区1号楼3029-1室,联系电话:0537-733782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把政务公开与部门工作相结合,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更新工作和依申请公开的回复工作。重新制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公开目录,调整重点领域教育公开栏目,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 231 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在梁山县政府网发布231条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局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年报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发布台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年内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1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存在的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问题得到有效改善。2023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更新,组织专人对栏目信息进行逐项逐篇检查,保证栏目内容时效性;二是深挖内容,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保证栏目内容质量;三是加大宣传,提高信息公开的社会参与度。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23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对信息公开宣传不到位;二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我们将严格按照县政府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明确责任,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工作;二是加强管理,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三是加大宣传,提高信息公开的社会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全程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全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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