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09:19:14

本报告由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梁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liang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梁山县新城办公区二号楼1001室,联系电话:0537-732248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梁山县教体局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狠抓落实,主动做好部门政务信息的公开和平台的维护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县共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91条,梁山县政府网发布9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96条信息。其中,建议提案47条、重点领域教育信息19条、通知公告14条、行政执法公示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3件,按时答复2件,1件不符合主动公开范围。无收费情况。较去年相比数量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根据职务变动,我单位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各科室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位于县教体局办公室,由县教体局副局长齐道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要求小组成员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做好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实行政务信息分类上报。根据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梁山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梁山县政府乡镇和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标准》和县政府办《政务信息工作规范》要求,县教体局着重反映教育均衡化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每年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和职业教育等情况。本单位进一步细化分解各科室涉及的政务公开任务,把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由办公室汇总上传至梁山县政府网政务公开专栏,由政策法规科收集相关信息向政府办舆情科报送本系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等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单位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梁山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梁山县教体局)、本地媒体等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单位新增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事业单位“优才计划”专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等栏目,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府网站的维护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1.监督指导情况:本单位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相关文件要求,在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按照《2021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及时对梁山一中、梁山县实验中学、梁山县第二中学、梁山县第一实验小学、梁山县第二实验小学五所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去年各单位的公开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指导。

2.人员机构设置情况:

3.业务培训情况:组织梁山一中、梁山县实验中学、梁山县第二中学、梁山县第一实验小学、梁山县第二实验小学五所学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参加县政府举办的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本单位政务公开牵扯的方面较多,平时需向不同科室征集信息,如各科室不及时和政务公开负责人员沟通,就会造成公开不及时,甚至未公开,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拥有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账号的部分学校领导不够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兼职人员负责,很难向各科室收集素材,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建立动态协调机制。完善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各科室职责,加强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强化教育领域的重点民生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强指导督促,对各科室、各学校进行有效对接,对存在的信息发布质量不高、明显错误等突出问题进行指导和纠正,注重信息发布质量,做到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把政务公开工作做踏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2021年未收取相关费用;

(二)2021年梁山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主动公开:

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重点领域信息的教育相关、建议提案办理、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

2.依申请公开: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办理程序、拓宽公开渠道,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依申请公开,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3.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指导监督梁山一中、梁山县实验中学、梁山县第二中学、梁山县第一实验小学、梁山县第二实验小学五所学校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单位今年共收到政协提案29件(主办件22件、协办件7件),人大建议17件,内容分别涉及学校规划建设、扩充教育资源、城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管理、体育武术事业等。所有提案和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其中涉及学校安全问题、加强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等民生实事类的提案、师资队伍建设类的提案已办结并落实到位;涉及学校规划建设的,积极配合县指挥部,加快推进;关于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厉行勤俭节约、提倡“尊师重教”等良好风气的,需要长期坚持。

(四)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无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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