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水产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4月修订)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梁山县水产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liangsh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机构概况、领导信息等情况。 

  (二)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政策解读等情况。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行业规划、计划总结等情况。 

  (四)统计分析 

  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等情况。 

  (五)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 

  (六)行政权力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其他审批事项等情况。 

  (七)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考录等情况。 

  (八)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政务信息、重大项目、业务信息等情况。 

  (九)公告公示 

  主要包括:招投标行为、业务公告等情况。 

  (十)公共资源 

  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建设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1.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iangshan.gov.cn)。

2.《梁山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liangshan.gov.cn/col/col71267/index.html)。

3.梁山县政府新闻发布会(http://www.liangshan.gov.cn/col/col32242/index.html?jh=263)。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县档案馆(地址:梁山县忠义路1号,新城办公区五号楼1楼;查档电话:0537-7321650;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县图书馆(地址:梁山县安民山路文化中心图书馆;联系方式:0537-7322906;查阅服务时间:全年无休,每天9:0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1)通过政府网站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县政府网站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市政府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liangshan.gov.cn),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梁山县XX单位(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暂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将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梁山县水产事业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梁山县人民中路3号

邮政编码:272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7-7322938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梁山县水产事业发展中心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