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事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部门基本信息  领导班子  内设机构  执法依据  公文法规  办事服务

 

部 门 基 本 信 息

 

机构名称

 梁山县人事局

办公电话

 0537-7321726

投诉电话

 0537-7321726

邮政编码

 272600

传真号码

 0537-7321726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办公地址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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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能

县人事局是主管全县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县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三)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各项法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四)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职称改革工作,制定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政策和办法,指导协调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考试、报名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负责全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评审及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五)管理全县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和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奖惩与申述控告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承担县委管理的部分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六)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制定全县人才流动规划和政策,培育、发展人才市场,促进各类人才合理流动;综合管理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和企业单位一般干部的调配工作。
(七)负责推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省统一制订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制度;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企业干部有关离休、退休的审批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八)负责全县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转业军官上岗前的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稳定工作。负责全县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及档案代理保管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和赴国(境)外的培训工作,负责外国专家(含海外华人专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出国(境)培训人员的审批、审核和备案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对外人才交流工作。
(十)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人事考试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人事争议的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 导 班 子

 


姓名

 王文成

职务

 局长、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

 

姓名

马体荣

职务

 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姓名

 张忠义

职务

 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姓名

 王承涛

职务

党组成员、纪检书记

工作分工

 

 

内 设 机 构

 


机构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7-7321726

投诉电话

 0537-732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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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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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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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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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能

1、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掌握全局工作进程,督促检查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各单位、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并督办有关科室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
2、草拟本局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综合性检查汇报材料,审核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
3、根据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安排,协助领导做好局内人员的业务学习,配合党支部做好政治学习,提高整体政治和业务素质。
4、负责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分签、送阅、催办、立卷归档和保管,负责文书档案资料和报刊杂志的订阅和管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保密、保卫、卫生及车辆维护、使用等机关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6、协助局长检查、督导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规定的落实执行情况。
7、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协助局领导管理好本局的财务。
8、协助各业务股室做好信访工作,并催办处理结果。
9、承办上级机关、局领导和党支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名称

干部调配科(县军转安置办公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办公电话

  0537-736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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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37-732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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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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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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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能

1、负责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干部调配和中层干部任免工作。
2、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工作。
3、负责事业单位聘用、考录干部的管理工作。
4、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辞退工作。
5、贯彻执行省、市转业军官安置工作政策、法规,编制全县转业军官的分配计划并负责落实,协调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的安置工作。
6、负责联系转业军官的培训和有关服务工作。
7、贯彻执行省、市非师范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指导协调非师范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8、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9、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统计工作。

机构名称

工资福利科(退休干部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7-7360395

投诉电话

0537-732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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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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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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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能

1、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待遇工作。
2、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工作。
3、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正常晋升、各项津贴补贴和职务变动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批工作。
4、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新录用人员和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志愿兵、义务兵的工资核定。
5、负责办理调入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套改手续。
6、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的认定。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人员的改革规定。
8、负责办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离(退)休审批手续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调整工作。
9、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高级工、中级工的报名工作和初级工的报名考核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公务员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7-7360180

投诉电话

0537-7321726

邮政编码

 2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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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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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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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考核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规定、实施方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党政机关目标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年度考核动员大会和全县表彰大会的会务筹备工作。
4、综合指导县直部门年度目标的初拟审核。指导各单位工作目标的分解落实。
5、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镇年度工作目标的拟定、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重点工作项目的督察考核;负责年度考核结果的综合、汇总、报批和反馈,负责考核奖惩等文书资料的入卷归档工作。
6、负责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研究拟定全县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和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
7、负责国家公务员考录、回避、轮岗、交流、培训、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单项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承办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中的有关具体事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7-7360950

投诉电话

0537-7321726

邮政编码

 ? 272600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办公地址

  梁山县人民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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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能

1、拟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
2、指导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管理
3、组织初级技术职务的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查,并办理有关手续
4、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5、组织专业技术资格和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工作
6、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任期届满考核工作
7、承办全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评审及综合管理工作
8、拟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中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9、承办有关人事考试工作

 

执 法 依 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6年1月1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4年7月1日

3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

2006年1月1日

4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人事部、商务部、工商总局

2003年1月1日

5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人事部

1995年11月1日

6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2005年10月1日

7

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

人事部

1997年6月1日

8

中国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9年10月1日

 

公 文 法 规

 


信息索取号

信息名称

内容描述

产生日期

公开类型

0108-02-2007-000001

关于选拔优秀毕业生到新农村建设一线工作的意见

高校毕业生到新农村建设的政策

2007.06.25

依申请公开

0108-02-2007-000002

梁山县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

2007.06.25

依申请公开

0108-02-2008-000003

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严禁公务员在企业兼职的通知〉的通知》

严禁公务员在企业兼职的政策

2008.06.26

依申请公开

0108-02-2008-000004

关于印发梁山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团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政策

2008.06.28

依申请公开

0108-02-2008-000005

关于印发《梁山县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规定

2008.03.12

依申请公开

 

办 事 程 序


(一)干部调配工作程序
1、县外干部调入
(1)审查《干部调配登记表》。
(2)调审档案。
(3)研究调入意见,初定意见后报分管县长审批。
(4)办理调入手续。
(5)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向县编办提供人员调配名单,由编办开具《增人通知单》。向县财政局办理增人通知单。
2、县内干部调出
(1)接受调出材料。
(2)审查材料。
(3)研究调出意见,初定意见后报分管县长审批。
(4)办理调出手续。
(5)干部科办理调出行政介绍信。
(7)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下调令,调我县干部,干部科在审查档案材料的基础上,向局领导汇报后,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8)县人事局需指令性调配的干部,由干部科将拟调干部的基本情况,调配理由,拟安排意见按程序向局长办公会议汇报,研究同意后直接下调令办理。
3、县内干部调整
乡镇之间、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内干部的调整,经调出调入双方单位出具证明同意,由干部科根据拟调干部的基本情况和调配理由提出建议,经分管局长同意,向局长、局长办公会议汇报审批。从乡镇或企业调入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一般干部,经分管局长同意,由干部科向局长、局长办公会议汇报,提出初定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其他程序按“调出”、“调入”的有关规定办理。
聘用制干部的调入、调出程序同上,具体规定按人事部人调发〔1992〕17号和济人字〔1991〕55号文件执行。
教师调出省外或调出教育系统,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县直教育系统内部教师调整,由教育部门直接办理。
4、辞职
(1)受理辞职材料。
(2)审查材料。
(3)研究意见。
(4)办理辞职手续。
(二)干部任免工作程序
1、县政府序列工作部门正职工作人员的任免工作程序
(1)准备工作
按照县委提名,起草以县长名义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议案,整理被任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表现材料,连同被免职工作人员递交的辞呈送局长审核并报县长签署意见后印发。
(2)送达材料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在举行会议前5天将打印好的人事任免议案材料,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
(3)提请审议
由县长(或县长委托人)就人事任免议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并公告。
2、县政府序列工作部门副职、序列外工作部门正副职工作人员的任免工作程序
(1)起草任免通知
按照县委提名,起草向县政府党组汇报的任免材料。县政府党组研究后,代县政府起草任免通知,送局长审核。
(2)送县长签发
(3)县长签发的政府任免通知由县政府办公室发文。
3、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行政、事业机构中层科员级干部任免程序
(1)单位欲调整任用中层干部时需将党委(党组)研究的初步意见,由欲调整单位分管政工的局长和政工科长向人事局的分管局长和干部科汇报有关情况。
(2)按规定程序对拟任免干部进行考察和考核。
(3)根据中层机构人员编制、科室设置、规定职数及考察结果,整理好书面汇报材料,提出任免意见,经分管局长同意,向局长、局长办公会议汇报,由局长视情况征求分管县长和有关领导意见。
(4)按照确定的任免意见,起草任免通知或任免函,经分管局长审核,由局长签发,干部科负责打印发文。
4、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积极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
(三)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程序
1、根据省、市军转安置会议精神,起草安置意见。
2、审核军转干部档案。
3、经分管局长同意,向局长办公会汇报市会议精神、安置任务、军转干部个人基本情况以及初步安置意见。
4、由局长征求县有关领导意见,确定当年军转安置意见。
5、实行指令性安置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安置方法的工作步骤。
(1)组织军转干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考试。
(2)组织军转干部面试。
(3)依据军转干部个人原始档案材料,量化显优要素。
(4)张榜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显优要素量化得分。
(5)张榜公布安置工作单位。
(6)召开军转干部安置会议,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显优要素综合得分,按职务等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军转干部个人自主选择所去工作单位。
6、张榜公布军转干部安置结果。
7、召开接收军转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安排接收工作有关事项,办理派遣手续。
8随调随迁家属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安置,与军转干部安置同步进行。子女上学由县教育局负责。
9、择业军转干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市军转办要求办理有关事项。
10、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工作。
(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工作程序
1、公务员考录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开展公务员考录工作。
(1)发布招考简章
(2)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3)组织笔试和面试
(4)体检和考核
(5)报市审批办理录用手续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
(1)制定考录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简章、工作日程安排表。
(2)向考录领导小组汇报实施意见、工作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3)组织报名
(4)组织笔试和面试
(5)体检和考核
(6)办理录用手续。
(五)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工作程序
1、毕业生报到
2、就业指导(档案审查 考试录用)
(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的审批程序
1、由单位写出申请,经过主管部门同意后(附上级人事部门的文件)报县人事局;
2、经人事局办公会研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七)考核工作程序
1、乡镇、县直部门综合考核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考核工作的政策、法规,起草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规定及实施意见。
(2)征求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县领导的意见,进行修改。
(3)经领导审核后提请书记办公会议审议。
(4)根据书记办公会的意见重新修订考核方案。
(5)初步确定对乡镇、县直部门的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6)组织各考核职责部门制定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考核细则。
(7)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发批准,以县委文件下发实施。
(8)年底,组织召开各考核职能部门会议,根据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开展考核工作,评出的分值,经县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报县考核办汇总。
(9)组织进行县领导评议、乡镇和县直部门互评、内部评议。
(10)汇总民主评议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
(11)确定单位考核等次。
(1)实施奖惩。
2、科级干部的考核
(1)正副科级干部由县考核组统一考核,其中公检法单位的非领导职务的正副科级侦察员、检察员、审判员委托主管部门考核。
(2)科级干部考核的基本程序
①被考核人书面述职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②考核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在征求主要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按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选,优秀人选确定后,报县考核委审核,县委研究审批意见。
3、一般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程序
(1)下发考核通知。
(2)被考核人个人总结。
(3)单位主管领导人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5)确定考核等次。
(6)各部门须在每年2月底以前向县考核办审核备案。
(7)县考核办审核备案盖章后装入本人档案。
(八)人事考试工作
分职称考试、资格考试、外语水平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职称考试: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卫生系列。
2、资格(执业资格)考试: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资产评估师、质量工程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3、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晋升中、高级职称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每位申报人员必须提供有效合格证书。
(九)外国专家项目工作程序
1、通过各级外国专家局寻找尽可能合适的外国专家来华
3、专家确定后,列出接待活动计划
4、做好接待和专家工作的安排,其经费由上级部门年底拨付
5、选派人员出国学习培训,费用的55%-60%由上级外国专家局负担
6、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引智项目示范园